[发明专利]网络直播间中弹幕信息的置项标示方法及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710208950.7 | 申请日: | 2017-03-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99893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0 |
| 发明(设计)人: | 姚金明;张超;陈少杰;张文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21/4788 | 分类号: | H04N21/4788;H04N21/258;H04N21/254 |
| 代理公司: | 武汉智权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2225 | 代理人: | 沈林华 |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网络 直播 弹幕 信息 标示 方法 系统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网络直播间中弹幕信息的置项标示方法及系统,涉及网络公共交互信息的设置领域。该方法的步骤为:服务端获取登录至网络直播间的客户端用户ID后,当存在用户ID的充值记录、且用户ID的置项弹幕时效未过期时,服务端将用户ID进行置项标示;服务端收到用户ID所属的客户端发送的弹幕信息后,判断用户ID的置项弹幕时效是否未过期,若是,服务端将弹幕信息添加用户ID对应的置项标示后,广播至网络直播间;否则服务端向用户ID所属的客户端下发置项弹幕时效过期信息。本发明能够大幅度缩短了用户和主播的认知过程,显著提高了用户和主播的使用体验,非常适于推广。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网络公共交互信息的设置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网络直播间中弹幕信息的置项标示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在网络直播间中观看直播的用户越来越多,用户与主播会通过大量的弹幕信息来频繁的互动。
但是,现有的弹幕信息仅仅为文字,而单纯的通过文字进行交流,使得主播只能看到弹幕内容,无法得知用户的其他信息,进而延长了用户和主播的认知过程,同时降低了用户和主播的使用体验。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在网络直播间中对指定用户发送的弹幕信息置项。本发明能够大幅度缩短了用户和主播的认知过程,显著提高了用户和主播的使用体验,非常适于推广。
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发明提供的网络直播间中弹幕信息的置项标示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A:服务端获取登录至网络直播间的客户端用户ID后,在数据库内确定用户ID的用户信息,用户信息包括用户ID的充值记录和置项弹幕时效;当存在用户ID的充值记录、且用户ID的置项弹幕时效未过期时,转到步骤B;
步骤B:服务端收到用户ID所属的客户端发送的弹幕信息后,判断用户ID的置项弹幕时效是否未过期,若是,转到步骤C,否则转到步骤D;
步骤C:服务端将弹幕信息添加用户ID对应的置项标示后,广播至网络直播间;
步骤D:服务端向用户ID所属的客户端下发置项弹幕时效过期信息。
本发明提供的网络直播间中弹幕信息的置项标示系统,包括设置于服务端的用户置项信息确认模块、置项弹幕时效判定模块、置项弹幕信息发送模块和置项弹幕时效过期提醒模块;
用户置项信息确认模块用于:获取登录至网络直播间的客户端用户ID后,确定用户ID的用户信息,用户信息包括用户ID的充值记录和置项弹幕时效;当存在用户ID的充值记录、且用户ID的置项弹幕时效未过期时,向置项弹幕时效判定模块发送置项弹幕时效判定信号;
置项弹幕时效判定模块用于:收到置项弹幕时效判定信号、以及用户ID所属的客户端发送的弹幕信息后,判断用户ID的置项弹幕时效是否未过期,若是,向置项弹幕信息发送模块发送置项弹幕信息发送信号,否则向置项弹幕时效过期提醒模块发送置项弹幕时效过期提醒信号;
置项弹幕信息发送模块用于:收到置项弹幕信息发送信号后,将弹幕信息添加用户ID对应的置项标示后,广播至网络直播间;
置项弹幕时效过期提醒模块用于:收到置项弹幕时效过期提醒信号后,向用户ID所属的客户端下发置项弹幕时效过期信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在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208950.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在浏览器中进行视频播放的方法及移动终端
- 下一篇:一种推手器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设备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介质、信息复制装置和信息复制方法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设备、信息重放设备、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以及信息重放设备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和信息回放设备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装置
- 信息终端,信息终端的信息呈现方法和信息呈现程序
- 信息创建、信息发送方法及信息创建、信息发送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