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学镜头有效
| 申请号: | 201710200364.8 | 申请日: | 2017-03-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63771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11 |
| 发明(设计)人: | 姚波;王东方;谢前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舜宇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G02B13/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达佐;王艳春 |
| 地址: | 3154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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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光学 镜头 | ||
1.镜头,所述镜头沿着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以及第五透镜,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凹面;
所述第二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
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胶合组成胶合透镜;以及
所述第五透镜的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
所述镜头的总焦距f与所述第五透镜的焦距f5满足|f5/f|≥10.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胶合透镜中的所述第三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并且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凸面;以及
所述胶合透镜中的所述第四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并且其物侧面为凹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为凹面。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为凸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胶合透镜中的所述第三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并且其像侧面为凹面;以及
所述胶合透镜中的所述第四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并且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凸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物侧面为凹面。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物侧面为凸面。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中的至少一个为非球面透镜。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为非球面透镜。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TTL满足TTL/f≤5。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的焦距f2满足f2/f≥1.5。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镜头,具有最大视场角FOV,其特征在于,所述最大视场角对应的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最大通光口径D和所述最大视场角对应的像高H满足D/H/FOV≤0.03。
13.镜头,沿着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以及第五透镜,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并且其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凹面;
所述第二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并且其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以及
所述第五透镜具有负光焦度;
所述镜头的总焦距f与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TTL满足TTL/f≤5;以及
所述镜头的总焦距f与所述第五透镜的焦距f5满足|f5/f|≥10.5。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的焦距f2满足f2/f≥1.5。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包括位于所述第二透镜与所述像侧之间的胶合透镜,所述胶合透镜沿所述光轴依序包括:
第三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凸面;以及
第四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凹面。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为凹面。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为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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