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动力电池回收过程中的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0183169.9 | 申请日: | 2017-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17442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6 |
发明(设计)人: | 李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明;江苏世航国际货运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54 | 分类号: | H01M10/54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赵囡囡;梁文惠 |
地址: | 226001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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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动力电池 回收 过程 中的 处理 方法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动力电池回收过程中的处理方法。该处理方法包括:检测过程,检测动力电池是否满足联合国UN38.3标准,将不符合联合国UN38.3标准的动力电池划分为有缺陷的坏电池,检测符合联合国UN38.3标准的动力电池的容量,将容量大于标注容量的30%的动力电池划分为可二次开发电池,将容量小于标注容量的30%的动力电池划分为资源回收电池;放电处理过程,将可二次开发电池放电至荷电量的25~35%之间得到可二次开发放电电池,将资源回收电池完全放电得到资源回收放电电池;以及维护过程,当可二次开发放电电池的荷电量低于8%时,对二次开发放电电池进行充电,将可二次开发放电电池充电至荷电量25~35%之间。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池回收处理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动力电池回收过程中的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锂电池被大量使用是在近十年中,首先应用于移动设备,虽然移动设备数量较多,但因单个设备的所用的电池数量较少,其总量较为有限。但在最近5年,锂电池作为动力汽车的储能部件被大规模应用,每台车辆使用的锂电池数量均增加数千倍以上。由于国家新能源政策的鼓励,以及大型储能设备的开发,导致锂电池产业出现爆发性增长,锂电池的社会总量已远远超过其它各类电池的总和。
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业内已经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研究,也取得很多成果,但对动力电池回收过程中的极为重要的收集存放的风险防控、技术处置、堆放收存、合格包装和运输管控等相关标准及实施方式等还未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和讨论。
而我国过去研究和讨论的电池回收的存放和运输标准,还是针对铅酸电池,镍镉电池、锌锰电池、镉氢电池等(包括可充电或不可充电)传统类型电池,几乎未涉及到锂电池。个别人员还是简单的采用蓄电池的回收管理方式,这将严重影响锂电池回收工作的安全开展,给社会和环境造成极大的风险隐患,如不能及时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将严重拖累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中国拥有电动汽车最大的使用群体,也是最早面临大规模更换和淘汰动力电池的国家,而至今为止,国际上尚无可以参照和借鉴的完整和系统性的执行标准和方案。
废旧蓄电池的主要风险和危害是:重金属和电解液对土壤,水源,空气的环境污染,其中电极材料所含的重金属(如铅)的污染;各种酸性或碱性电解液在电池发生破损或泄漏时对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破坏和污染。而动力锂电池除存在上述的环境污染外,还存在其它两个更大的风险:
(1)动力电池的输出电压一般在300~600V,属于高电压装置,如操作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充分极易发生触电事故,伤害人身安全。
(2)锂电池极易燃烧和爆炸,因为锂金属材料的活跃特性,在使用过程中极易发生意外,如过充、短路、穿刺、泄漏、破损、鼓胀、水浸、温度失控等,使用不当或操作错误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正因此常有锂电池工厂和仓库发生爆炸和燃烧的重大事故。
随着我国动力锂电池产量的迅速增长,收集回收的操作标准和系统实施方式的制定工作极需加紧进行。由于回收的动力电池较以往的回收的蓄电池有着极大的不同,存在更多的风险,其管控的方法与蓄电池回收管理方式有很大的差异。欧盟2006/66/EC号《电池、蓄电池、废电池及废蓄电池》电池回收指令,其发布公告是在2006年9月26日时间较早,所涉及到的汽车电源部分也仅为废弃汽车的照明,启动和点火的蓄电池,并没有包含动力锂电池部分。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动力电池回收过程中的处理方法,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没有适合于动力电池处理的方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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