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设备、镜头单元、摄像系统及其控制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0111846.6 | 申请日: | 2017-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35349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11 |
发明(设计)人: | 池田俊一郎 | 申请(专利权)人: | 佳能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 |
代理公司: | 北京魏启学律师事务所 11398 | 代理人: | 魏启学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大***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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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设备 镜头 单元 系统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种摄像设备,用于与镜头单元进行通信,所述镜头单元包括:第一通信单元;第一校正单元,用于校正由于抖动而导致的图像中的图像抖动;以及第一控制单元,用于获得抖动检测信号并控制所述第一校正单元,其中,所述摄像设备包括:
摄像单元;
第二通信单元,用于与所述镜头单元进行通信;以及
设置单元,用于对曝光时间段期间的用于所述第一控制单元获得所述抖动检测信号的定时进行设置,
其中,在第一通信中,所述第二通信单元向所述第一通信单元发送与所述第一通信的通信定时有关的信息,以及
在第二通信中,所述第二通信单元向所述第一通信单元发送与相对时间有关的信息,所述相对时间是从所述第一通信的所述通信定时到所述设置单元所设置的定时的时间长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设备,其中,
与所述第一通信的通信定时有关的信息是垂直同步信号的定时用作开始点的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设备,其中,
与所述相对时间有关的信息是表示所述摄像单元的曝光中心的信息,以及
所述第二通信是在确定所述曝光时间段之后执行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设备,其中,还包括:
图像抖动校正单元,用于对图像的图像抖动进行校正;以及
第二控制单元,用于控制所述图像抖动校正单元。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摄像设备,其中,
在第三通信中,所述第二通信单元从所述第一通信单元接收图像抖动校正量,并向所述第二控制单元报告所述图像抖动校正量,以及
所述第二控制单元根据所述图像抖动校正量来控制所述图像抖动校正单元。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设备,其中,还包括:
第二校正单元,用于校正图像的失真;以及
第三控制单元,用于控制所述第二校正单元。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摄像设备,其中,
所述第二通信单元向所述第一通信单元发送用作所述相对时间的与最先校正定时有关的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摄像设备,其中,
在所述第三控制单元执行用以利用多个校正点对图像的失真进行校正的控制的情况下,所述第二通信单元在所述第二通信中向所述第一通信单元发送与所述校正点之间的时间差有关的信息。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设备,其中,
所述第二通信单元在所述第二通信中发送与通过使用所述第一通信的延迟时间而校正的所述相对时间有关的信息。
10.一种镜头单元,包括:
第一通信单元,用于与摄像设备的主体进行通信;
第一校正单元,用于校正由于抖动而导致的图像中的图像抖动;以及
控制单元,用于获得抖动检测信号并控制所述第一校正单元,
其中,在第一通信中,所述第一通信单元从所述主体中所包括的第二通信单元接收与所述第一通信的通信定时有关的信息,
在第二通信中,所述第一通信单元从所述主体中所包括的第二通信单元接收与相对时间有关的信息,所述相对时间是从所述第一通信的所述通信定时到曝光时间段期间的用于所述控制单元获得所述抖动检测信号的定时的时间长度,以及
所述控制单元在由所述第一通信的所述通信定时和所述相对时间所确定的定时获得所述抖动检测信号。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镜头单元,其中,
与所述第一通信的通信定时有关的信息是垂直同步信号的定时用作开始点的信息。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镜头单元,其中,
与所述相对时间有关的信息是表示摄像单元的曝光中心的信息,以及
在确定所述曝光时间段之后,所述第一通信单元接收与所述相对时间有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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