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皮肤扩张法耳廓再造的持续负压引流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0068911.1 | 申请日: | 2017-0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59848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9-12 |
发明(设计)人: | 苏法仁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F11/00 | 分类号: | A61F11/00;A61M1/00;A61M25/02;A61F11/20 |
代理公司: |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37218 | 代理人: | 张贵宾 |
地址: | 250014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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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皮肤 扩张 耳廓 再造 持续 引流 装置 | ||
1.一种用于皮肤扩张法耳廓再造的持续负压引流装置,其特征在于:
持续负压引流装置,包括有自体肋软骨耳廓支架(1)和负压引流器(2),所述负压引流器包括有独立的负压引流器Ⅰ(2-1)、负压引流器Ⅱ(2-2)和负压引流器Ⅲ(2-3),所述负压引流器Ⅰ、负压引流器Ⅱ和负压引流器Ⅲ分别引出有支架内引流管(5)、支架底部引流管(4)和支架后引流管(3),所述支架内引流管的直径小于支架底部引流管的直径,所述支架底部引流管的直径小于支架后引流管的直径;
可吸收性缝线为胶原蛋白可吸收缝合线;
支架内引流管(5)、支架底部引流管(4)和支架后引流管(3)均采用硅胶管,且前端均设有5-6个小孔;
支架内引流管(5)的外径为 2 mm,内径为1.5 mm;所述支架底部引流管(4)的外径为 3mm,内径为2mm;所述支架后引流管(3)的外径为4 mm,内径为3mm;
所述支架内引流管(5)依次缠绕固定于自体肋软骨耳廓支架的耳后沟、舟状窝(7)、三角窝(8)和耳甲腔(6)并经支架下方穿出;
支架内引流管(5)经对耳轮上脚的后侧进入三角窝,并经对耳轮下脚的前侧进入耳甲腔;
支架内引流管(5)在自体肋软骨耳廓支架的耳后沟、舟状窝、三角窝和耳甲腔处的固定包括有:支架内引流管(5)通过可吸收性缝线在对耳轮底部的绑定、在对耳轮上脚位置的固定、在对耳轮下脚位置的固定;
所述支架底部引流管(4)固定于自体肋软骨耳廓支架的三角窝、耳甲腔并经支架上方穿出;
支架底部引流管(4)在自体肋软骨耳廓支架的三角窝、耳甲腔的固定包括有:支架底部引流管(4)通过可吸收性缝线在对耳轮下脚的绑定;
支架底部引流管(4)经耳轮的后侧进入三角窝,并经对耳轮下脚的后侧进入耳甲腔;
所述支架后引流管(3)置于自体肋软骨耳廓支架后面;
三根引流管通过负压吸引使皮瓣与自体肋软骨支架紧密贴覆,塑形耳廓;三个负压引流器是独立的互不干扰,有利于观察各个引流管内的压力大小以及引流液的量,防止术腔血肿并实现耳廓的塑形;引流管通过可吸收性缝线固定于耳廓支架方便了术后引流管的取出,可吸收性缝线在经降解后能实现引流管与耳廓支架的自动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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