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710042720.8 | 申请日: | 2017-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9759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03 |
发明(设计)人: | 程力行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安云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32 | 分类号: | G06F21/32;G06F21/74;G06Q20/40 |
代理公司: | 北京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8 | 代理人: | 刘铁生;孟阿妮 |
地址: | 100102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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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 终端 | ||
1.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配置有处理器、安全芯片和指纹传感器;所述指纹传感器用于采集指纹数据;
所述处理器提供虚拟的安全核与非安全核;
在所述安全核中运行安全域,在所述非安全核中运行非安全域,所述安全域接入所述安全芯片;
在所述安全域中存储第一指纹模板片段,在所述安全芯片中存储第二指纹模板片段,所述第一指纹模板片段与所述第二指纹模板片段属于同一个指纹模板数据;
在所述非安全域中运行应用和验证请求处理模块,在所述安全域中运行指纹获取模块和指纹验证模块;
所述验证请求处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应用的指纹验证请求,获取所述指纹传感器采集的目标指纹数据;
所述指纹获取模块,用于提取第一指纹模板片段、从所述安全芯片中提取第二指纹模板片段;
所述指纹验证模块包括:
目标指纹拆分子模块,用于按照预设的拆分规则将所述目标指纹数据拆分成第一目标指纹片段和第二目标指纹片段;
第一片段匹配子模块,用于采用所述第一指纹模板片段与所述第一目标指纹片段进行匹配;
第二片段匹配子模块,用于采用所述第二指纹模板片段与所述第二目标指纹片段进行匹配;
第三判定子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指纹模板片段与所述第一目标指纹片段、且所述第二指纹模板片段与所述第二目标指纹片段匹配成功时,判定指纹验证成功;
第四判定子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一指纹模板片段与所述第一目标指纹片段,和/或,所述第二指纹模板片段与所述第二目标指纹片段匹配失败时,判定指纹验证失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安全域中运行监视器;
所述监视器用于从所述非安全域切换至所述安全域,或者,从所述安全域切换至所述非安全域。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验证模块包括:
指纹组合子模块,用于按照预设的拆分规则将所述第一指纹模板片段与所述第二指纹模板片段组合成指纹模板数据;
第一匹配子模块,用于采用所述指纹模板数据与所述目标指纹数据进行匹配;
第一判定子模块,用于在所述指纹模板数据与所述目标指纹数据匹配成功时,判定指纹验证成功;
第二判定子模块,用于在所述指纹模板数据与所述目标指纹数据匹配失败时,判定指纹验证失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组合子模块包括:
底板生成单元,用于生成一指纹底板;
模板位置确定单元,用于分别确定所述第一指纹模板片段的第一位置、所述第二指纹模板片段的第二位置;
底板写数据单元,用于在所述指纹底板的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分别写入所述第一指纹模板片段和所述第二指纹模板片段,获得指纹模板数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安全域中运行合法性校验模块;
所述合法性校验模块,用于对所述应用进行合法性校验;当所述应用通过所述合法性校验时,调用所述指纹获取模块。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指纹拆分子模块包括:
片段位置确定单元,用于确定所述第一指纹模板片段的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指纹模板片段的第二位置;
目标指纹片段提取单元,用于在所述目标指纹数据的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分别提取第一目标指纹片段和第二目标指纹片段。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非安全域中运行结果返回模块;
所述结果返回模块,用于将所述指纹验证的结果返回所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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