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空气污染的监测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1710026086.9 | 申请日: | 2017-01-1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031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20 |
| 发明(设计)人: | 龚嫣;林云峰;孙京华;缪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克林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1D21/02 | 分类号: | G01D21/02;G08C17/02;G01S19/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1 | 代理人: | 郑自群 |
| 地址: | 101149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监测系统 空气污染 网络化监测 采集终端 通信网络 显示终端 服务器 环境空气 监测指标 决策依据 连接监测 雾霾天气 气象学 监测 风速 气压 污染物 风向 治理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空气污染的监测系统,包括服务器、监测显示终端、若干个网络化监测采集终端和通信网络,所述网络化监测采集终端通过通信网络分别连接监测显示终端和服务器。本发明的一种用于空气污染的监测系统实现了对环境空气中的常规有害气体的监测,主要包括SO2、NOX、CO、CO2、O3、O2、VOC、PM2.5、PM10,再结合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和等气象学监测指标,使系统可以真实、客观、准确的反应在雾霾天气现象下,大气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为城市空气质量的质量的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空气污染监测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空气污染的监测系统。
背景技术
从2011年底开始,我国多个城市陆续出现了“雾霾天气”,于是雾霾,作为一种天气现象,已经受到公众的广泛重视与关注。大气复合污染重点监测项目如下:
1.可入肺颗粒物PM2.5指空气动力直径小于2.5微米的细小颗粒物,又称为细粒子。与可吸入颗粒物PM10不同,可吸入颗粒物中空气动力学直径大于2.5微米小于10微米部分的颗粒物只能进入人类的支气管,而可入肺颗粒物可以直接进入人类支气管甚至直达肺泡,并且,这些颗粒物将长期附着在支气管和肺部,无法在人类自身的新陈代谢中被排出体外。由此,可入肺颗粒物PM2.5给人类造成的健康影响将远大于可吸入颗粒物。因此全面的监测在雾霾天气现象下空气中各种污染物浓度的变化是非常有必须的。
2.光化学烟雾已经严重影响到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光化学烟雾的笼罩,直接影响植物和作物正常的光合作用,使作物生长周期加长甚至停止。光化学烟雾已经成为农牧业生产的天敌之一,其主要组成部分是臭氧O3。测定空气中臭氧含量以及生成其的前驱物之一的氮氧化物,对分析和判断光化学烟雾的形式以及所能造成的伤害有着很强的实际意义。
人们往往只关注到雾霾天气现象,但忽略了这种天气现象下悬浮于空中的众多有害于人体的物质,如可入肺颗粒物和光化学烟雾等的增加。现有的空气污染监测系统仅仅对SO2、氮氧化物NOx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进行监测,没有对雾霾气象信息息息相关的臭氧O3的监测。基于上述原因,全面的监测在雾霾天气现象下空气中各种污染物浓度的变化是非常有必要的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现有的空气监测系统没有对雾霾天气现象下空气中各种污染物浓度的变化全面监测的问题,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空气污染的监测系统。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用于空气污染的监测系统,包括服务器、监测显示终端、若干个网络化监测采集终端和通信网络,所述网络化监测采集终端通过通信网络分别连接监测显示终端和服务器。
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为:所述网络化监测采集终端包括设置有风速传感器、风向传感器、气体采样杆、百叶箱、通信系统、数据采集仪和电源,所述风速传感器、风向传感器、气体采样杆和百叶箱分别连接通信系统和数据采集仪,数据采集仪可以实现对采集数据的本地存存储和显示,增加了网络化监测采集终端的功能,百叶箱主要用于测量温湿度,空气中颗粒物的浓度和大气压力,气体采样杆主要用于测量采集气体的成份,通信系统发送采集的气体数据信息、气象信息和位置信息到服务器和监测显示终端。
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为:所述通信系统包括通信装置、GPS系统和北斗定位系统。
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为:所述电源为太阳能电池板或220V交流电。
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为:所述监测显示终端包括实时监测数据显示模块、历史数据查询模块、统计报表模块、空气污染指数报告模块、采集站点管理模块和用户管理模块。
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为:所述通信网络为有线网络、2.5G网、3G网、4G网或专用网,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通信方式。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克林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克林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026086.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