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动汽车租车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0020300.X | 申请日: | 2017-0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051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20 |
发明(设计)人: | 蒋阳川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轩悦行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30/00;G07B13/10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尉伟敏 |
地址: | 315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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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还车 租车 管理服务端 车辆信息 电动汽车 移动终端 租车系统 服务端 剩余电量 用户租赁 救援 通信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电动汽车租车系统,包括移动终端、车载服务端以及管理服务端;管理服务端,用于通过与移动终端进行通信,确认用户租赁的车辆及其相应的信息;并在用户还车时,从车载服务端获取车辆信息,并根据获取的车辆信息判断当前归车地点和还车时间是否与预约的归还时间、归还地点相一致,若是,则确定当前还车为正常还车,按照预约租车的约定确定租车费用,否则,确定当前还车为异常还车,根据租车时间、剩余电量、救援费用和罚金确定租车费用。采用本发明,将正常还车和异常还车分开,从而实现了对异常还车的情况进行自动计费。
技术领域
本发明设计一种租车系统,特别涉及一种电动汽车租车系统。
背景技术
汽车租赁因为租赁用户无需办理保险、无需年检、维修,并可以随借随换的方式,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特别是目前电动汽车的兴起,电动汽车因为其环保的特性,而备受人们的喜爱。
目前,电动汽车的租赁通常采用预约的方式进行,即首先需要对车辆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才能使用租赁的车辆,然后用户按照预约的还车时间或还车地点,归还车辆,最后,由计费控制模块按照预约的费用收取租金。用户在使用租赁车辆的过程中,根据自身的需要,会出现延迟的还车或提前还车的情况。计费控制模块不能按照预约租车的信息对这样的异常还车的情况收取费用,通常需要客户手动输入租车的始发地和终止地,以及租赁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甚至还需要提交一些额外的证据,给用户带来了繁琐的使用体验。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提供一种电动汽车租车系统,实现了用户异常还车对车辆的自动计费,提高了异常还车的精准度。
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动汽车租车系统,该系统包括:
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下载有用户应用终端,用户通过所述用户应用终端与所述租车管理服务端进行通信,向所述租车管理服务端发起租车预约服务请求;并接收所述租车管理服务端反馈的预约租车信息;
车载服务端,用于控制并采集车辆行驶信息,所述车辆行驶信息包括剩余电量;
管理服务端,用于通过与移动终端进行通信,确认用户租赁的车辆及其相应的信息;并在用户还车时,从车载服务端获取车辆信息,并根据获取的车辆信息判断当前归车地点和还车时间是否与预约的归还时间、归还地点相一致,若是,则确定当前还车为正常还车,按照预约租车的约定确定租车费用,否则,确定当前还车为异常还车,根据租车时间、剩余电量、救援费用和罚金确定租车费用。
优选的,所述管理服务端包括:
预约租车控制处理单元,用于通过与移动终端进行通信,确认用户租赁的车辆及其相应的信息;
判断单元,用于在用户还车时,判断前归车地点和还车时间是否与预约的归还时间、归还地点相一致,若是,则判定为正常还车,;否则,判定为异常还车;
罚金确定处理单元,用于在租赁车辆提前或延后还车时,确定相应的罚金;
计费处理单元,用于在租赁车辆按照预约的时间正常还车时根据租车的时间对租赁车辆进行计费,或在异常还车时根据租车时间和罚金确定单元确定的罚金对车辆进行计费处理。
优选的,所述罚金确定处理单元,用于在提前还车时,获取当前还车时间与预约还车时间的差值,并根据所述差值确定相应的罚金;
计费单元,用于根据租车的时间以及相应的罚金确定租车费用。
优选的,罚金确定处理单元包括:
剩余电量获取单元,用于在当前车辆为延迟还车时,从所述车载终端获取还车时当前车辆的剩余电量;
亏电判断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获取的剩余电量判断当前车辆是否到达亏电的极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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