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三维取向的校正眼镜有效
申请号: | 201690000614.2 | 申请日: | 2016-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8569223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01 |
发明(设计)人: | 韦恩·楚伯雷;詹森·贝尔贝;本杰明·约翰·莫尼尔;赖安·塞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克利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C13/00 | 分类号: | G02C13/00;G02C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达佐;王艳春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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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佩戴物 佩戴 期望位置 输入端 处理器 构型 坯件 三维 本实用新型 改造 眼镜部件 偏好 取向 校正 眼镜 测量 | ||
1.一种三维取向的校正眼镜,包括:
框架;
至少一个镜片;
左耳柄;
右耳柄;以及
不可调鼻托,
其中所述鼻托包括被配置为补充佩戴者面部双侧不对称性的双侧不对称设计,从而以预先选择的取向相对于所述佩戴者面部定位所述眼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维取向的校正眼镜,其中所述眼镜的至少一部分符合佩戴者模型的表面,所述模型表示所述佩戴者头部的至少一部分的三维构型。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三维取向的校正眼镜,
其中所述佩戴者模型定义了计算得到的直视视线,所述直视视线穿过瞳孔的中心并沿与所述佩戴者模型的中央横向平面平行的水平面的前后方向延伸,并且
其中当表示所述眼镜的三维构型的眼镜模型以佩戴时的构型被放置在所述佩戴者模型上,使得所述镜片的光学中心线基本上与所述计算得到的直视视线平行时,所述眼镜模型的至少一部分相对默认构型发生偏转。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维取向的校正眼镜,其中所述鼻托包括左侧皮肤接触表面和右侧皮肤接触表面,所述左侧皮肤接触表面和所述右侧皮肤接触表面具有总皮肤接触表面积,其中所述总皮肤接触表面积的至少85%符合佩戴者鼻部对应表面的三维构型。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三维取向的校正眼镜,其中所述鼻托的所述总皮肤接触表面积的至少95%符合所述佩戴者鼻部的所述对应表面的所述三维构型。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维取向的校正眼镜,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镜片还包括:具有第一光学中心线的第一镜片和具有第二光学中心线的第二镜片,其中当所述眼镜处于未偏转状态时,所述第一光学中心线和所述第二光学中心线形成至少2度的角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三维取向的校正眼镜,其中当所述眼镜处于未偏转状态时,所述第一光学中心线和所述第二光学中心线形成至少15度的角度。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三维取向的校正眼镜,
其中与佩戴者头部至少一部分的三维模型对应的佩戴者模型限定了计算得到的直视视线,所述直视视线穿过瞳孔的中心并且沿与所述佩戴者模型的中央横向平面平行的水平面的前后方向延伸,并且
其中当所述眼镜的三维构型以佩戴时的构型定位在所述佩戴者模型上时,所述第一光学中心线基本上与所述计算得到的直视视线平行。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三维取向的校正眼镜,其中与所述未偏转状态相比,由所述第一光学中心线和所述第二光学中心线形成的所述角度在所述佩戴时的构型中减小了至少50%。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三维取向的校正眼镜,其中与所述未偏转状态相比,由所述第一光学中心线和所述第二光学中心线形成的所述角度在所述佩戴时的构型中减小了至少90%。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维取向的校正眼镜,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镜片至少具有第一屈光度和第二屈光度,
其中与佩戴者头部的至少一部分的三维模型相对应的佩戴者模型至少限定了第一视线和第二视线,所述第一视线对应于所述第一屈光度,所述第二视线对应于所述第二屈光度,并且
其中当所述眼镜的三维构型以佩戴时的取向定位在所述佩戴者模型上时,所述至少一个镜片被配置为使得所述第一视线与对应于所述第一屈光度的所述镜片的第一部分对准,所述第二视线与对应于所述第二屈光度的所述镜片的第二部分对准。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三维取向的校正眼镜,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镜片包括在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之间延伸的渐进式镜片屈光度转换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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