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吸入件及电动吸尘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680089508.0 | 申请日: | 2016-10-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4313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17 |
| 发明(设计)人: | 朝日洋平;高野浩志郎;服卷茉莉花;相马公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三菱电机家用电器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A47L9/02 | 分类号: | A47L9/02;A47L9/04 |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刘杨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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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吸入 电动 吸尘器 | ||
1.一种吸入件,其中,具备:
机身,其在底面形成有吸入口;以及
接头,其连接于所述机身,在内部形成有第一风路,
在所述机身的内部形成有经由所述吸入口与所述机身的外部连通的第二风路,
在所述接头上形成有使所述第一风路和所述第二风路连通的通气口,
所述机身具有分隔部,所述分隔部在所述底面与水平面相向的状态下朝向下方向所述第二风路突出,
所述分隔部沿着所述吸入口的长边方向形成,在所述底面与水平面相向的状态下能够上下移动,
所述分隔部包括与所述机身的所述长边方向的端部相邻的远位部、与所述远位部相比靠近所述通气口的近位部、以及连接所述远位部与所述近位部的中间部,
所述近位部比所述远位部及所述中间部向下方突出,
所述中间部比所述远位部向下方突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入件,其中,
所述接头能够在与所述长边方向垂直的面内转动,
所述分隔部在所述接头转动时移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入件,其中,
所述吸入件具备与所述接头连接并在内部形成有风路的吸引管,
所述接头连结所述机身和所述吸引管,
在所述底面与水平面相向的状态下,在与所述长边方向平行的视点中的所述吸引管的长边轴与所述底面所成的优角越大,所述分隔部越向上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入件,其中,
所述分隔部在所述底面与水平面相向的状态下,在与上下方向及所述长边方向垂直的视点中,与所述通气口的至少一部分重叠。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入件,其中,
所述机身具有斜坡部,所述斜坡部在所述底面与水平面相向的状态下从所述吸入口朝向所述通气口向上方倾斜,
在所述底面与水平面相向的状态下,所述分隔部的下端在从下方的视点中与所述斜坡部重叠。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吸入件,其中,
所述机身具有斜坡部,所述斜坡部在所述底面与水平面相向的状态下从所述吸入口朝向所述通气口向上方倾斜,
在所述底面与水平面相向的状态下,所述分隔部的下端在从下方的视点中与所述斜坡部重叠。
7.一种电动吸尘器,其中,具备:
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入件;以及
在所述吸入件的内部产生气流的电动送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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