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过电信运营商进行的数字签名的电子邮件的认证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680076955.2 | 申请日: | 2016-12-2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3220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9 |
| 发明(设计)人: | F·萨佩纳索勒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莱里达网络远程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H04L12/58 |
| 代理公司: | 余姚德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9 | 代理人: | 郑洪成 |
| 地址: | 西班牙***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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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通过 电信 运营商 进行 数字签名 电子邮件 认证 方法 | ||
本发明的目的是用于认证具有经认可电子签名的电子邮件的方法,其中电信运营商认证将所述运营商的用户客户端部分上的经认证电子邮件发送给该电信运营商的另一个用户非客户端,在重新发送和认证中始终尊重监管链和原始的经认可电子签名,在交易的任何时候都可以产生证据,以便可以在任何法庭中用作强化证据或作为给定交易的可靠的证明。
技术领域
本发明的目的是一种用于电信运营商能够非侵入性地接收,重定向,递送和认证使用该运营商的任何发送用户客户端的经认可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邮件给运营商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非客户端的方法,尊重原始邮件的电子签名以避免打破监管链,将其与原始签名一起完整地重新发送并适应DMARC标准,从而生成所有操作事务的证明,以便最终作为电信运营商以数字方式对其签名并作为可信的第三方向发送用户客户端递送证书,其中包括发送方的详细信息、传输日期、发送的全文、用户以电子方式尊重原始签名所签署的原始邮件、递送日期和时间以及在未递送或延迟递送给非客户端接收方的情况下的最终情形。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目前电子通讯已成为任何合法和非法操作的基本和不可或缺的工具。通信用于从起点到目的地的所有类型的移动、呼叫的生成、消息等等。
电信运营商是提供管理,指导和存储很大一部分此类流量的基础设施的各方。除其他外,这些电信运营商受限于使用有限的无线电频谱或使用也是有限的电话号码资源的规定等等。
电信运营商还登记由用户进行的操作,其中目标包括收费,注册与其相关的号码等作为账单参考,并记录任何其他用于对用户收费的交易细节。这些登记被保存以用于后续验证费用和/或监控用户部分的流量。
有时,司法当局要求电信运营商提供电子交易的登记细节,因为他们认为这些电子交易是可信的第三方以提供这些细节,以及任何其他可能有助于确定已经执行了感兴趣的动作的私人个体或法人实体的细节。
一旦司法当局要求的详细信息被查找到,运营商就会发布证书,明确声明所请求的交易细节、频率、目的地以及相关司法当局所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这种方法在电信运营商的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并作为证据提出时,甚至最近都被我们的最高法院接受为证据(ATS 2501/2013,西班牙最高法院民事法庭)。
现有技术熟悉用于发送经认证的电子邮件的各种方法和系统,一些方法和系统基于客户端的部分发送链接到受信任的第三方控制的网络环境,在该网络环境中认证的内容被下载,具有要求被通知方的意愿下载所述内容以便生成证书的基本缺点,以及其它方法和系统是数字验证被添加到内容并且被模拟为发送方将其重新发送到目的地。最后一个有三个严重的缺点:
a)在代表用户重新发送时,经认可的电子签名被破坏,原因是条件完全改变,打破了监管链并产生了不信任。
b)在内部添加验证以便随后再次检查电子邮件的认证时,再次打破原来经认可的电子签名和监管链。
c)在好像用户一样代表用户重新发送时,经认证电子邮件与全球范围内作为标准强加的DMARC标准发生冲突,从而阻止了经认证的电子邮件的有效递送。
作为本申请的目的的发明提供了对上述缺点的解决方案,不需要随后下载待认证的内容,尊重用户的原始经认可的电子签名以维持监管链,以及在DMARC标准下的服务的完整的功能;通过该过程产生由电信运营商发布的包含原始消息的证书,而不会破坏原始经认可的签名,该原始经认可的签名确认运营商在确定的日期和时间将该电子邮件内容发送到目的地,并且该签名最终被递送或不递送给其官方电子代表,包括传输详情、传输的详细信息、附件、单一注册号以及所使用的任何交易细节。
发明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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