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由改进的铝-锆合金形成的导电元件的缆线和线材有效
| 申请号: | 201680059500.X | 申请日: | 2016-10-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292538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3 |
| 发明(设计)人: | S.西里普拉普;C.A.穆奥杰克乌;J.S.塞孔达;R.S.贝克;N.J.杜尔;N.Q.沃 | 申请(专利权)人: | 通用线缆技术公司;纳米铝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1B1/02 | 分类号: | H01B1/02;C22F1/04;C21D8/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宋莉 |
| 地址: | 美国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改进 合金 形成 导电 元件 缆线 线材 | ||
1.由铝-锆合金形成的接合线材,所述铝-锆合金包含以重量计0.01%至0.2%的作为变质剂的锡,其中所述接合线材呈现以下的至少两者:
当根据ASTM B941测试时,在280℃热时效1小时之后的极限抗张强度值是未时效的极限抗张强度值的90%或更大;
当根据ASTM E466测试时,在85MPa外加应力下至少106次循环的抗疲劳失效性;和
当根据ASTM E139测试时,在50MPa外加应力和185℃温度下一小时50%或更小的蠕变速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合线材,其进一步包含作为变质剂的铟、锑和镁的一种或多种。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合线材,其中所述铝-锆合金包含:
以重量计99%的铝;
以重量计0.2%至0.4%的锆;和
以重量计0.3%至0.5%的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合线材,其具有300μm至500μm的直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接合线材,其中当所述接合线材具有387μm的直径时,根据ASTMF459的用于使所述接合线材断裂需要的拉力为1,000cN或更大;和根据JESD22-B116A的用于使所述接合线材断裂需要的剪切力为2,500克力或更大。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合线材,其具有100:1至1:1的长径比。
7.车辆用的电池系统,所述电池系统包含至少两个电池单元和权利要求1的接合线材,其中所述至少两个电池单元通过所述接合线材连接。
8.包含权利要求1的接合线材的微电子设备。
9.缆线,其包含:
由铝-锆合金形成的至少一个导电元件,所述铝-锆合金包含以重量计0.01%至0.2%的作为变质剂的锡;和
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导电元件在于400℃热时效48小时之后具有120MPa或更大的极限抗张强度;并且呈现当根据ASTM E328测量时在持续时间上为不使用变质剂形成的类似铝-锆合金的2倍长的达到初始应力的85%的应力弛豫时间。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缆线,其进一步包含作为变质剂的铟、锑和镁的一种或多种。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缆线,其中所述铝-锆合金进一步包含铁和硅的一种或多种。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缆线,其中所述铝-锆合金包含0.1%至0.5%的锆。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缆线,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导电元件具有55%或更大的根据国际退火铜标准的电导率。
14.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缆线,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导电元件具有7%或更大的断裂伸长率。
15.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缆线,其为接合线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通用线缆技术公司;纳米铝有限责任公司,未经通用线缆技术公司;纳米铝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80059500.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