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再生制动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53651.4 | 申请日: | 2016-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25710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4 |
发明(设计)人: | 富田义典;清水亮;生驹宪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T8/17 | 分类号: | B60T8/17;B60L7/24 |
代理公司: | 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崔巍 |
地址: | 日本国东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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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再生制动 控制 装置 | ||
1.一种再生制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再生制动控制装置控制车辆的再生制动力产生器,包含:
再生限制条件判定器,当判定满足用于禁止或抑制再生制动的再生限制条件时,所述再生限制条件判定器输出再生限制信号;
加速操作检测器,当检测到所述车辆的加速操作时,所述加速操作检测器输出再生限制解除信号;和
再生限制解除判定器,所述再生限制解除判定器使用所述再生限制信号和所述再生限制解除信号,判定对处于受限状态的所述车辆的再生制动的限制是将要被继续施加还是解除,
其中,为了判定由于所述再生限制信号而处于所述受限状态的所述车辆的再生制动是否将要从所述限制被释放,即使没有所述再生限制信号的输出,所述再生限制解除判定器也判定对所述车辆的再生制动的所述限制将要被继续施加,并且如果所述再生限制解除信号被输出,则所述再生限制解除判定器判定对再生制动的所述限制将要被解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再生制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当所述再生限制解除判定器判定对再生制动的所述限制将要被解除时,再生制动从所述限制被释放。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再生制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加速操作检测器包括加速器位置检测器,所述加速器位置检测器检测所述车辆的驾驶者所施行的加速器操作量,并且,如果所述加速器操作量大于或等于预定值,则所述加速操作检测器输出所述再生限制解除信号。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再生制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含:
车辆速度检测器,所述车辆速度检测器检测所述车辆的速度,
其中,当所述再生限制解除判定器判定对再生制动的所述限制将要被解除并且所述车辆速度大于或等于预定值时,对再生制动的所述限制被解除。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再生制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加速操作检测器包括转矩计算器,所述转矩计算器从所述加速器操作量计算驾驶者的需要转矩,并且,如果所述驾驶者的需要转矩大于或等于预定值,则所述加速操作检测器输出所述再生限制解除信号。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再生制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加速操作检测器包括转矩计算器,所述转矩计算器从所述加速器操作量计算驾驶者的需要转矩,并且,如果所述驾驶者的需要转矩大于或等于预定值,则所述加速操作检测器输出所述再生限制解除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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