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可吸入液体的吸入器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48967.4 | 申请日: | 2016-07-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4870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27 |
发明(设计)人: | 格雷格·罗兰;爱德华·利纳克尔;格伦·吉尔伯特;维克托·莱金 | 申请(专利权)人: | 医疗发展国际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M15/00 | 分类号: | A61M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艳江;董敏 |
地址: | 澳大利亚***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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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吸入 液体 装置 | ||
1.一种用于将可吸入液体递送至患者的吸入器装置,所述吸入器装置包括长形本体,其中,所述长形本体包括:
(1)基端部;
(2)管嘴端部,所述管嘴端部包括管嘴腔室;
(3)空气进入腔室,所述空气进入腔室包括用于接纳来自外部液体储存容器的所述可吸入液体的被动蒸发支持材料以及至少一个空气入口孔;
(4)液体入口孔,所述液体入口孔用于将所述可吸入液体从所述外部液体储存容器递送到所述空气进入腔室中并且递送到所述被动蒸发支持材料上;
(5)空气排出腔室,所述空气排出腔室适于在所述长形本体内于内部接纳空气过滤装置,并且所述空气排出腔室包括至少一个空气出口孔;以及
(6)内搁架,所述内搁架用于将所述长形本体沿着所述长形本体的纵向轴线与所述基端部部分地隔开,并且所述内搁架终止于所述管嘴腔室处,以形成所述空气进入腔室的底部和所述空气排出腔室的顶部,其中,所述内搁架不构成构造为提供所述空气进入腔室的旁路的流体通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入器装置,其中,所述液体入口孔包括液体入口导引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入器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空气出口孔位于所述基端部中。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吸入器装置,其中,所述内搁架是平坦的。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吸入器装置,其中,所述内搁架是非平坦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吸入器装置,其中,所述内搁架包括一个或更多个凹入部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吸入器装置,其中,所述内搁架的所述凹入部分采用与所述长形本体相对应的横截面轮廓。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吸入器装置,其中,所述内搁架在所述长形本体内定位成将所述空气进入腔室的内部体积与所述空气排出腔室的内部体积以选自5:95至95:5的范围内的比率隔开。
9.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吸入器装置,其中,所述内搁架在所述长形本体内定位成将所述空气进入腔室的内部体积与所述空气排出腔室的内部体积以选自10:90至90:10的范围内的比率隔开。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吸入器装置,其中,所述空气进入腔室相对于所述空气排出腔室的相对尺寸大于50%。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吸入器装置,其中,所述空气进入腔室相对于所述空气排出腔室的相对尺寸小于50%。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吸入器装置,其中,所述空气进入腔室的内部体积与所述空气排出腔室的内部体积的比率为50:50。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入器装置,还包括用于在内部保持所述液体储存容器的储存腔室,其中,所述储存腔室适于将所述可吸入液体从所述液体储存容器递送到所述空气进入腔室中并且递送到所述被动蒸发支持材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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