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吸烟装置和雾化器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47328.6 | 申请日: | 2016-06-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20595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04 |
发明(设计)人: | 克里斯·罗瑟 | 申请(专利权)人: | 方特慕控股第二私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40 | 分类号: | A24F40/40;A24F40/46;A24F40/42;A24F40/51;A24F40/50;A24F40/10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 31283 | 代理人: | 薛琦;王雯吉 |
地址: | 荷兰阿***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吸烟 装置 雾化器 | ||
1.一种用于电子吸烟装置(10,110,210)的雾化器(26,126),具有加热丝(40),所述加热丝(40)至少部分地形成为包括多个绕组(42)的加热线圈(28),所述加热丝包括第一部分(44)和第二部分(46),其中,所述第一部分(44)的每单位长度的电阻不同于所述第二部分(46)的每单位长度的电阻,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线圈(28)具有第一绕组(48),末尾绕组(50)和至少一个内部绕组(52),所述至少一个内部绕组(52)位于所述第一绕组(48)和所述末尾绕组(50)之间,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内部绕组(52)包括所述第一部分(44),所述第一绕组(48)包括所述第二部分(46),且所述末尾绕组(50)包括第三部分(54),其中,所述第三部分(54)的每单位长度的电阻等于所述第二部分(46)的每单位长度的电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26,126),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44)的每单位长度的电阻高于所述第二部分(46)的每单位长度的电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26,126),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44)的加热丝(40)的直径(D1)小于所述第二部分(46)的加热丝(40)的直径(D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26,126),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44)由第一材料制成,所述第二部分(46)由第二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一材料具有与所述第二材料的导电率不同的导电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26,126),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44)和所述第二部分(46)连续地形成,或者通过材料配合互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26,126),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线圈(28)包括由所述第一部分(44)组成的多个内部绕组(52)。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雾化器(26,126),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26,126)包括芯(130),所述芯(130)形成有折回到所述芯(130)的另一部分上的自由端(64)。
8.一种用于电子吸烟装置(10,110,210)的雾化烟弹(74),具有雾化器(26,126),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26,126)是权利要求1-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雾化器。
9.一种具有雾化器(26,126)的电子吸烟装置(10,110,210),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26,126)是权利要求1-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雾化器(26,126)。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方特慕控股第二私人有限公司,未经方特慕控股第二私人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80047328.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