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泡沫吐出喷嘴和泡沫吐出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680038981.6 | 申请日: | 2016-06-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4794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2 |
| 发明(设计)人: | 高城荣政 | 申请(专利权)人: | 花王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B05B1/02 | 分类号: | B05B1/02;A47K5/12;B05B7/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龙淳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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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泡沫 吐出 喷嘴 装置 | ||
1.一种泡沫吐出喷嘴,其特征在于,
是泡沫吐出装置的泡沫吐出喷嘴,
在泡沫接收体上,能够形成泡沫的造型物,
具有:
泡沫扩散空间,从位于上侧的泡沫供给口被供给由液体与气体混合而产生的泡沫;和
单个或者多个泡沫吐出口,形成于所述泡沫扩散空间的底部,其中,在单个泡沫吐出口的情况下,排除该泡沫吐出口为圆形的情况,
所述泡沫扩散空间的所述底部的面积比所述泡沫供给口的面积大,
所述泡沫吐出口的形心与将所述泡沫供给口与所述泡沫扩散空间的中心轴平行地投影于所述底部的供给口投影部的形心不一致,
在所述泡沫供给口设置有第一多孔体,
在所述泡沫吐出口的所述泡沫扩散空间侧,以将供给到所述泡沫扩散空间的泡沫在所述泡沫扩散空间中扩散并在所述泡沫吐出口的整个区域以平均化了的速度吐出的方式具备第二多孔体,
所述泡沫吐出口的形心与所述供给口投影部不重叠。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沫吐出喷嘴,其特征在于,
所述泡沫吐出口与所述供给口投影部重叠的部分的面积是泡沫吐出口的面积的0~30%。
3.如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泡沫吐出喷嘴,其特征在于,
所述泡沫吐出口与所述供给口投影部重叠的部分的面积是泡沫吐出口的面积的0~10%。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泡沫吐出喷嘴,其特征在于,
所述泡沫吐出口与所述供给口投影部不重叠。
5.一种泡沫吐出喷嘴,其特征在于,
是泡沫吐出装置的泡沫吐出喷嘴,
在泡沫接收体上,能够形成泡沫的造型物,
具有:
泡沫扩散空间,从位于上侧的泡沫供给口被供给由液体与气体混合而产生的泡沫;和
一个或者多个泡沫吐出口,形成于所述泡沫扩散空间的底部,其中,在一个泡沫吐出口的情况下,排除该泡沫吐出口为圆形的情况,
所述泡沫扩散空间的所述底部的面积比所述泡沫供给口的面积大,
所述泡沫吐出口与将所述泡沫供给口与所述泡沫扩散空间的中心轴平行地投影于所述底部的供给口投影部不重叠,
在所述泡沫供给口设置有第一多孔体,
在所述泡沫吐出口的所述泡沫扩散空间侧,以将供给到所述泡沫扩散空间的泡沫在所述泡沫扩散空间中扩散并在所述泡沫吐出口的整个区域以平均化了的速度吐出的方式具备第二多孔体。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泡沫吐出喷嘴,其特征在于,
作为所述泡沫吐出口,具备相互分开的多个泡沫吐出口。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泡沫吐出喷嘴,其特征在于,
在泡沫接收体上,能够形成具有俯视时的大小不同的大面积部和小面积部的泡沫的造型物,
作为所述泡沫吐出口,具有吐出形成所述大面积部的泡沫的第一吐出口和吐出形成所述小面积部的泡沫的第二吐出口,第一吐出口与所述供给口投影部的形心之间的距离比第二吐出口与所述供给口投影部的形心之间的距离短。
8.如权利要求6或者7所述的泡沫吐出喷嘴,其特征在于,
在泡沫接收体上,能够形成具有俯视时的大小不同的大面积部和小面积部的泡沫的造型物,
作为所述泡沫吐出口,具有吐出形成所述大面积部的泡沫的第一吐出口和吐出形成所述小面积部的泡沫的第二吐出口,
第一吐出口和第二吐出口形成为满足下述式(1),
[数1]
式(1)中,Ga是大面积部的面积,Gb是小面积部的面积,Sa是第一吐出口的面积,La是第一吐出口的形心与供给口投影部的形心之间的距离,Sb是第二吐出口的面积,Lb是第二吐出口的形心与供给口投影部的形心之间的距离,α是0.1以上2以下的实数。
9.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泡沫吐出喷嘴,其特征在于,
所述泡沫吐出口具有多个主吐出部经由窄幅的边界吐出部而连结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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