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催化剂组分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38129.9 | 申请日: | 2016-07-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1020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9 |
发明(设计)人: | 彼得·德尼弗;托瓦尔德·维斯德贝格;汉纳-莱纳·罗恩克恩;蒂莫·莱诺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博里利斯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F4/02 | 分类号: | C08F4/02;C08F110/06;C08F4/651;C08F4/646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宋融冰 |
地址: | 奥地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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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催化剂 组分 | ||
1.一种固体颗粒状催化剂组分,所述固体颗粒状催化剂组分具有用Coulter CounterLS200以正庚烷作为介质测定的5至200μm的平均粒径范围且包含
i)第2族金属的化合物,IUPAC,无机化学命名法,1989,
ii)第4至6族过渡金属的化合物,IUPAC,无机化学命名法,1989,和
iii)至少两种彼此不同的内部电子给体,
其中所述至少两种内部电子给体是非邻苯二甲酸类有机化合物,所述非邻苯二甲酸类有机化合物选自非邻苯二甲酸羧二酸的二酯类、1,3-二醚类和1,3-二醇类化合物的二酯类及它们各自的衍生物,并且其中所述固体颗粒状催化剂组分不含任何邻苯二甲酸类化合物和外部载体材料,
其中所述至少两种内部电子给体包含第一内部电子给体、第二内部电子给体和为第三内部电子给体的另外的内部电子给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体颗粒状催化剂组分,其中所述第2族金属是镁。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固体颗粒状催化剂组分,其中所述第4至6族过渡金属是第4族金属。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固体颗粒状催化剂组分,其中所述第4至6族过渡金属是钛。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固体颗粒状催化剂组分,其中所述第一内部电子给体选自非邻苯二甲酸羧二酸的二酯类、1,3-二醚类及它们各自的衍生物,和其中所述第二内部电子给体和所述第三内部电子给体选自非邻苯二甲酸羧二酸的二酯类、1,3-二醚类、1,3-二醇类化合物的二酯类及它们各自的衍生物。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固体颗粒状催化剂组分,其中在所述催化剂组分中,所述第一内部电子给体的量在0至30重量%的范围内,所述第二内部电子给体和包含所述第三内部电子给体的所述另外的内部电子给体的总量在1至50重量%的范围内。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固体颗粒状催化剂组分,其中在所述催化剂组分中,所述第一内部电子给体的量在1至25重量%的范围内。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固体颗粒状催化剂组分,其中在所述催化剂组分中,所述第二内部电子给体和包含所述第三内部电子给体的所述另外的内部电子给体的总量在5至40重量%的范围内。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固体颗粒状催化剂组分,其中所述催化剂组分中的内部电子给体的总量在1至60重量%。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固体颗粒状催化剂组分,其中所述催化剂组分中的内部电子给体的总量在5至50重量%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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