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针对用于实体肿瘤的治疗的LHR的CART细胞疗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680024480.2 | 申请日: | 2016-03-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3042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02 |
| 发明(设计)人: | 艾伦·L·爱泼斯坦;培生·胡;亚切克·K·宾斯奇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加利福尼亚大学 |
| 主分类号: | A61K39/395 | 分类号: | A61K39/395;C07K14/59;C07K14/72;C07K16/28;C07K16/30 |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倪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4348 | 代理人: | 倪小敏,何锦标 |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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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针对 用于 实体 肿瘤 治疗 lhr cart 细胞 疗法 | ||
1.一种分离的抗体,其包括重链(HC)免疫球蛋白可变结构域序列和轻链(LC)免疫球蛋白可变结构域序列,其中所述抗体结合至促黄体激素受体(LHR)的表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体,其中所述HC包括以下中的一个或多个:
(a)CDR1,其包括GYSITSGYG (SEQ ID NO.: 16)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和/或
(b)CDR2,其包括IHYSGST (SEQ ID NO.: 19)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和/或
(c)CDR3,其包括ARSLRY (SEQ ID NO.: 22)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和/或
所述LC包括以下中的一个或多个:
(a)CDR1,其包括SSVNY (SEQ ID NO.:25)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和/或
(b)CDR2,其包括DTS (SEQ ID NO:28)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和/或
(c)CDR3,其包括HQWSSYPYT (SEQ ID NO:31)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体,其中所述HC包括以下中的一个或多个:
(a)CDR1,其包括GFSLTTYG (SEQ ID NO.: 17)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和/或
(b)CDR2,其包括IWGDGST (SEQ ID NO.: 20)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和/或
(c)CDR3,其包括AEGSSLFAY (SEQ ID NO.: 23)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和/或
所述LC包括以下中的一个或多个:
(a)CDR1,其包括QSLLNSGNQKNY (SEQ ID NO.:26)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和/或
(b)CDR2,其包括WAS (SEQ ID NO:29)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和/或
(c)CDR3,其包括QNDYSYPLT (SEQ ID NO:32)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体,其中所述HC包括以下中的一个或多个:
(a)CDR1,其包括GYSFTGYY (SEQ ID NO.: 18)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和/或
(b)CDR2,其包括IYPYNGVS (SEQ ID NO.: 21)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和/或
(c)CDR3,其包括ARERGLYQLRAMDY (SEQ ID NO.: 24)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和/或
所述LC包括以下中的一个或多个:
(a)CDR1,其包括QSISNN (SEQ ID NO.:27)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和/或
(b)CDR2,其包括NAS (SEQ ID NO:30)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和/或
(c)CDR3,其包括QQSNSWPYT (SEQ ID NO:33)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氨基酸序列。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体,其中所述HC可变区域包括选自SEQ ID NO.:1-4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多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体,其中所述LC可变区域包括选自SEQ ID NO.:5-8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多肽。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体,其中所述HC可变区域包括具有选自SEQ ID NO.:9-11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共有序列的多肽。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体,其中所述LC可变区域包括具有选自SEQ ID NO.:12-15或其每个的等效物的共有序列的多肽。
9.根据权利要求1-8的任一项所述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选自单克隆抗体、嵌合抗体或人源化抗体。
10.根据权利要求1-9的任一项所述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包括选自Fab、F(ab’)2、Fab’、scFv和Fv的抗原结合片段。
11.根据权利要求1-10的任一项所述的抗体,其中所述抗体是针对SEQ ID NO: 42或其等效物的LHR片段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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