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及夹层玻璃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09112.0 | 申请日: | 2016-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07340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24 |
发明(设计)人: | 岩本达矢;水口奈美 | 申请(专利权)人: | 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3C27/12 | 分类号: | C03C27/12;B32B7/028;B32B17/10;B32B27/22;B32B27/3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张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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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夹层玻璃 中间 | ||
1.一种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具有:
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和增塑剂的第一层、
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和增塑剂的第二层、以及
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和增塑剂的第三层,其中,
在所述第二层的第一表面侧配置有所述第一层,
在所述第二层的与所述第一表面相反侧的第二表面侧配置有所述第三层,
所述第一层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第二层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以及所述第三层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第二层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均为5摩尔%以上且20摩尔%以下,
相对于所述第二层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00重量份,所述第二层中的所述增塑剂的含量为55重量份以上,
所述第一层中的所述增塑剂的含量与所述第二层中的所述增塑剂的含量之差的绝对值、以及所述第三层中的所述增塑剂的含量与所述第二层中的所述增塑剂的含量之差的绝对值均为20重量份以上且70重量份以下,
所述中间膜具有MD方向和TD方向,
在110℃下对MD方向的尺寸为X的中间膜加热10分钟,将加热后的中间膜拉伸至MD方向的尺寸变为1.2X,在拉伸后的状态下,用固定器具对中间膜进行固定,将固定后的中间膜在0℃的水中浸渍1分钟,将中间膜从0℃的水中取出,将固定器具从中间膜上取除,将取除了固定器具的中间膜在温度23℃和湿度30%RH下保存10小时,对保存后的中间膜在MD方向上的尺寸进行测定,此时,保存后的中间膜在MD方向上的尺寸为1.05X以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所述在温度23℃和湿度30%RH下保存10小时后的中间膜在MD方向上的尺寸为1.08X以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所述在温度23℃和湿度30%RH下保存10小时后的中间膜在MD方向上的尺寸为1.20X以下。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
所述第一层的软化点为60℃以上。
5.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
所述第一层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羟基含有率比所述第二层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羟基含有率多9.5摩尔%以上且20摩尔%以下。
6.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
所述第二层包含填料。
7.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
所述第一层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羟基含有率为33摩尔%以上。
8.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
相对于所述第一层中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00重量份,所述第一层中的所述增塑剂的含量为25重量份以上、35重量份以下。
9.一种夹层玻璃,其包括:
第一夹层玻璃部件、
第二夹层玻璃部件、以及
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
在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和所述第二夹层玻璃部件之间配置有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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