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吸雾板有效
| 申请号: | 201621438364.9 | 申请日: | 2016-12-2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25375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14 |
| 发明(设计)人: | 秦良开;蒋吉科;赖小坤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泰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1D53/26 | 分类号: | B01D53/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46 | 代理人: | 胡柯 |
| 地址: | 401329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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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吸雾板 | ||
1.一种吸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雾板上布满吸雾孔;所述吸雾孔包括进气管、导流管、出气管;所述进气管、导流管、出气管依次连通;所述进气管与吸雾板的进气面连通;所述进气管的气流方向与吸雾板板面成15度至45度之间,且斜向上;所述导流管的轴心线与吸雾板板面垂直;所述出气管与吸雾板的出气面连通;所述出气管的气流方向与吸雾板板面成15度至30度之间,且斜向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与导流管的连通处和导流管与出气管的连通处均为圆弧连接;所述圆弧直径为进气管直径的1倍至3倍之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内表面布满毛刺,所述毛刺长度为进气管半径的1倍到1.8倍之间;所述毛刺的最大直径不超过进气管直径的0.1倍;所述毛刺的最小直径不小于进气管直径的0.01倍。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管与进气管连通端的直径大于导流管与出气管连通端的直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气管为漏斗形,且出气管的出气段直径为出气管进气端直径的3倍至4倍之间。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雾板的出气面上设有若干贯通整个吸雾板的导水槽;所述导流槽的槽深为进气管直径的1倍至2倍之间;所述出气管的出气口均与导水槽连通,且出气管的出气口与导水槽底部平滑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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