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简易便携包有效
| 申请号: | 201621330227.3 | 申请日: | 2016-12-0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227876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09 |
| 发明(设计)人: | 黄山;柯宗泽;李宛隆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泰一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5C11/00 | 分类号: | A45C11/00;A45C13/00;A45C13/02 |
| 代理公司: | 惠州市超越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4349 | 代理人: | 卢浩 |
| 地址: | 516000 广东省惠***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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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简易 便携 | ||
1.一种无人机简易便携包,包括包体、包盖,所述包体于开口处与包盖配合活动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包体内平行设有第一隔板和第二隔板,所述第一隔板和第二隔板与所述包体内部底面固定连接,所述第一隔板为”U”型结构,所述第一隔板与包体内壁形成第一容置空间,所述第一隔板内部形成第二容置空间,所述第一隔板”U”型凸起部与包体内壁形成第三容置空间,所述第一隔板与第二隔板形成第四容置空间,所述第二隔板与包体内壁形成第五容置空间;所述第一隔板左右对称设置有4个定位孔,所述包体与包盖相连侧的包体壁对称设置有2个定位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简易便携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孔的高度一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简易便携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包体为中空开口的长方体或圆柱体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无人机简易便携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包体的各个侧面均设有夹层,所述夹层内部设有弹性体,所述弹性体均匀分布在所述夹层内部,所述弹性体与所述夹层过盈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人机简易便携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体的水平截面为勒洛三角形。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简易便携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包体底面外侧任一侧边设有第一定位环,在与第一定位环所处侧边垂直的两侧边对称设有第二定位环与第三定位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人机简易便携包,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包带,所述包带依次穿过所述第二定位环、第一定位环、第三定位环,并与第二定位环、第三定位环固定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人机简易便携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包体底面外侧设有粘性条,所述粘性条可吸附所述包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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