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鼻骨骨折或截骨术后辅助外固定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621327871.5 | 申请日: | 2016-12-0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87084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7 |
| 发明(设计)人: | 刘恒鑫;张曦;马显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
| 主分类号: | A61F5/05 | 分类号: | A61F5/05 |
| 代理公司: | 西安恒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61216 | 代理人: | 李婷,张明 |
| 地址: | 710032 ***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骨折 术后 辅助 固定 装置 | ||
1.一种鼻骨骨折或截骨术后辅助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对支撑板(2),所述的一对支撑板(2)上对称开设有卡槽(7),卡槽(7)自支撑板(2)的一端延伸向支撑板(2)的内部,并穿透支撑板(2)的一个侧面;所述的一对支撑板(2)之间可拆卸地安装有塑形器,塑形器包括横截面为弧形的塑形板(12),塑形板(12)的两侧设置有与所述的卡槽(7)配合的固定板(13);所述的一对支撑板(2)之间设置有卡扣,支撑板(2)通过弹性带(4)佩戴在鼻部的两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鼻骨骨折或截骨术后辅助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卡扣包括连接条(25)和插带(10),在连接条(25)的端面向连接条(25)的内部开设有插槽(26),所述的插带(10)可伸入到插槽(26)中;连接条(25)上设置有第一固定带(23),第一固定带(23)上设置有第一插柱(24);所述的插带(10)上间隔开设有与第一插柱(24)配合的调位孔(11)。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鼻骨骨折或截骨术后辅助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塑形板(12)的一端直径大而另一端的直径较小,塑形板(12)上分布有透气孔(15);所述的固定板(13)为矩形板,固定板(13)上开设有紧固孔(14)。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鼻骨骨折或截骨术后辅助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板(2)上开设有与卡槽(7)连通的固定孔(5),所述的支撑板(2)上连接有第二固定带(8),第二固定带(8)上设置有第二插柱(9);所述的塑形板(12)两侧的固定板(13)插入到卡槽(7)中后,通过第二插柱(9)依次穿过固定孔(5)、紧固孔(14)使塑形器与支撑板(2)相对固定。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鼻骨骨折或截骨术后辅助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弹性带(4)通过一对挂架与所述的一对支撑板(2)连接;所述的挂架包括弹性的挂杆(1),挂杆(1)呈L形结构;挂杆(1)的端部设置有C形的挂钩(3),所述的弹性带(4)连接两个挂架上的挂钩(3)。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鼻骨骨折或截骨术后辅助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板(2)上可拆卸地设置有鼻腔填塞物,鼻腔填塞物包括一对用于吸附鼻腔渗液的吸附柱(16)。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鼻骨骨折或截骨术后辅助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一对吸附柱(16)插装在一对安装杆(20)上,其中一根安装杆(20)上垂直设置有第一支杆(21),另一根安装杆(20)上垂直设置有第二支杆(22);所述的第一支杆(21)、第二支杆(22)上均设置有一根L形的插杆(17),所述的第一支杆(21)、第二支杆(22)之间可拆卸式连接且间距可调节;所述的支撑板(2)上开设有与所述的插杆(17)配合的插筒(6)。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鼻骨骨折或截骨术后辅助外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支杆(21)的端部活动式安装有带有螺纹孔的转筒(18),第二支杆(22)的端部连接有螺杆(19)。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未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1327871.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背光模组及液晶显示设备
- 下一篇:背光模组结构及显示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