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621314778.0 | 申请日: | 2016-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64846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28 |
发明(设计)人: | 林娜;毛朝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4N5/235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赛恩倍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4334 | 代理人: | 谢志为 |
地址: | 519085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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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终端 | ||
1.一种移动终端,包括前壳、听筒及前摄像头模组,所述前壳覆盖所述听筒及所述前摄像头模组,所述前壳上设有听筒开孔,所述听筒对应所述听筒开孔的位置设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摄像头模组包括前摄像头及前摄像辅助元件,所述前摄像辅助元件对应所述听筒开孔位置设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摄像辅助元件包括闪光灯,所述闪光灯对应所述听筒开孔设置,以通过所述听筒开孔将所述闪光灯出射的光传送至所述前壳外侧。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设置听筒装饰件,所述听筒装饰件安装于所述听筒开孔,所述听筒及所述闪光灯对应所述听筒装饰件设置。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听筒装饰件具有第一通孔,所述闪光灯上设有灯罩,所述灯罩嵌设于所述第一通孔,用于避免散光。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摄像辅助元件还包括对焦器,所述对焦器对应所述听筒开孔的位置设置,以通过所述听筒开孔发送及接收对焦信号。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听筒及所述对焦器均对应所述听筒装饰件设置。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听筒装饰件具有第二通孔,所述对焦器上设有透射镜片,所述透射镜片嵌设于所述第二通孔,所述对焦器通过所述第二通孔发送及接收对焦信号。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摄像头对应所述听筒开孔的位置设置。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听筒装饰件具有第三通孔,所述前摄像头对应所述第三通孔设置。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传感器,所述传感器也对应所述听筒开孔设置。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器、所述前摄像头及所述前摄像辅助元件设置于同一主板或者柔性电路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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