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报警柱有效
| 申请号: | 201621306235.4 | 申请日: | 2016-11-3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224773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06 |
| 发明(设计)人: | 明洋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8B25/00 | 分类号: | G08B2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广友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1237 | 代理人: | 祁献民 |
| 地址: | 310051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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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报警 | ||
1.一种报警柱,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屏柱体及顶盖,所述屏柱体与所述底座和/或顶盖之间为可拆卸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报警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屏柱体下端设有第一通孔;所述底座上端设有与所述第一通孔相对应的第一螺纹孔;在所述第一通孔中穿设有第一螺钉,所述第一螺钉与所述第一螺纹孔螺纹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报警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孔设在所述屏柱体的下表面上,所述第一螺纹孔设在所述底座的上表面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报警柱,其特征在于,所述顶盖下端设有第二通孔;所述屏柱体上端设有与所述第二通孔相对应的第二螺纹孔;在所述第二通孔中穿设有第二螺钉,所述第二螺钉与所述第二螺纹孔螺纹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报警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孔设在所述顶盖的下表面上,所述第二螺纹孔设在所述屏柱体的上表面上。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报警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屏柱体的下表面设有第四通孔,所述底座的上表面设有与所述第四通孔相对应的第五通孔;
所述第四通孔和第五通孔的边缘分别设有折边,所述第四通孔的边缘的折边与所述第五通孔的边缘的折边相配合。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报警柱,其特征在于,所述顶盖的下表面设有第六通孔,所述屏柱体的上表面设有与所述第六通孔相对应的第七通孔;
所述第六通孔和第七通孔的边缘分别设有折边,所述第六通孔的边缘的折边与所述第七通孔的边缘的折边相配合。
8.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报警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表面与所述屏柱体下表面连接缝处设有防水胶条,所述屏柱体上表面与所述顶盖下表面连接缝处也设有防水胶条。
9.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报警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屏柱体的数量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的屏柱体之间可拆卸固定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报警柱,其特征在于,相邻屏柱体的连接缝处设有防水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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