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VR终端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621293788.0 | 申请日: | 2016-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01289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04 |
发明(设计)人: | 尹欢密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分类号: | G06F3/01;G06F21/32;G06K9/00;G02B27/01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415 | 代理人: | 林祥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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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vr 终端设备 | ||
1.一种VR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可佩戴的壳体,所述的壳体上设有两个与佩戴者眼睛位置相对应的开口,所述开口上设置有透镜,所述透镜的周围均匀分布有若干个采集佩戴者的眼部生理特征的摄像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VR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眼部生理特征包括眼纹特征以及虹膜特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VR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眼部生理特征为眼纹特征时,所述摄像头为RGB摄像头。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VR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眼部生理特征为虹膜特征时,所述摄像头为红外摄像头。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VR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为RGB摄像头与红外摄像头混合间隔分布。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VR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周围均匀分布有与所述若干个摄像头一对一搭配的若干个LED光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VR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眼部生理特征为眼纹特征时,所述LED光源为可见光LED光源。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VR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眼部生理特征为虹膜特征时,所述LED光源为红外LED光源。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VR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LED光源为可见光LED光源与红外LED光源混合间隔分布。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意一项所述的VR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为微距摄像头。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意一项所述的VR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上两开口之间设有与佩戴者鼻梁位置相对应的鼻梁槽。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意一项所述的VR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下端设有USB接口,所述的USB接口与摄像头电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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