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负离子灯有效
申请号: | 201621251535.7 | 申请日: | 2016-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92938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7 |
发明(设计)人: | 张火烈;丁艺彬;卢俊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益光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6 | 分类号: | F21S8/06;F21V33/00;F21V23/00;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厦门龙格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35207 | 代理人: | 娄烨明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海***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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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负离子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负离子灯。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日益严重的空气污染直接危害了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尤其是北方的雾霾天气,越来越严重的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在雾霾天气发生的情况下,人们大多数时间都会待在室内,对室内的空气进行净化尤其重要,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空气净化装置为负离子空气净化器。
负离子空气净化器是一种利用自身产生的负离子对空气进行净化、除尘、除味、灭菌的环境优化电器。
目前的负离子空气净化器都是单独使用的,需要占用额外的空间,现有的负离子灯虽然将负离子空气净化器与灯具结合在一起,实现了不占用空间的同时实现空气净化的目的,但是负离子空气净化器和灯具一起悬挂在天花板上,很难随时对其进行监控,一但负离子空气净化器损坏或者达到使用寿命,如果继续对其使用将会对室内的空气产生二次污染。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负离子灯,在负离子灯上添加了监控机构,防止负离子灯上的负离子空气净化器损坏或者达到使用寿命而对室内造成二次污染。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
一种负离子灯,包括灯具,所述灯具包括外壳和电源线,所述外壳上固定安装有负离子净化器,所述外壳上还安装有监测机构,所述负离子净化器与所述监测机构串联后再与所述灯具的电源线并联,所述监测机构用以检测所述负离子净化器的工作状态。
优选的,所述监测机构包括计时器,所述计时器用以记录所述负离子净化器的工作时间。
优选的,所述监测机构还包括预警单元,当所述计时器计时达到预定时间后发出预警信号。
进一步的,所述灯具还包括安装在所述外壳内的光源和驱动电路,所述驱动电路一端与所述光源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电源线连接。
优选的,所述光源为LED灯。
进一步的,所述负离子净化器与所述外壳为可拆卸固定连接。
由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的描述可知,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一、本实用新型在负离子灯上加装了监控单元,对负离子空气净化器的工作状态和使用时间进行监控,一旦负离子空气净化器发生故障或者到达使用寿命即发出警报,避免负离子空气净化器过渡使用造成室内空气的二次污染。
二、本实用新型使用LED作为光源,更加的节能环保。
三、本实用新型中在LED灯具上加装负离子空气净化器,在开灯的同时对室内空气进行净化,一方面节省了单独使用负离子空气净化器的空间,另一方面在开灯的同时启动室内空气净化器,省去了单独打开空气净化器的步骤,给使用者带来很大的方便,同时防止忘记关闭或者打开空气净化器的情况发生。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照图1,一种负离子灯,包括灯具1,所述灯具1包括外壳2和电源线3,所述外壳2上固定安装有负离子净化器4,所述外壳2上还安装有监测机构5,所述负离子净化器4与所述监测机构5串联后再与所述灯具1的电源线3并联,所述监测机构5用以检测所述负离子净化器4的工作状态。
所述监测机构5包括计时器,所述计时器用以记录所述负离子净化器4的工作时间。
所述监测机构5还包括预警单元,当所述计时器计时达到预定时间后发出预警信号。
所述灯具1还包括安装在所述外壳2内的光源和驱动电路,所述驱动电路一端与所述光源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电源线3连接。所述光源为LED灯。所述负离子净化器4与所述外壳2为可拆卸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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