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621174517.3 | 申请日: | 2016-10-2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289448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30 |
| 发明(设计)人: | 方乐为;H·P·辛;T·斯托尔克;李建豪 | 申请(专利权)人: |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D06F75/14 | 分类号: | D06F75/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11256 | 代理人: | 王茂华 |
| 地址: | 200233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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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手持 蒸汽 衣物 处理 设备 | ||
1.一种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其特征在于,依次包括:
头部(1),其具有处理端面(101),所述处理端面(101)上设置有蒸汽出口(104)和第一吸气口(102);
手持部(2),与所述头部(1)相连接;以及
基座部(2a),与所述手持部(2)相连接;
其中,所述手持部(2)或者所述基座部(2a)中设置有风扇(3),所述风扇(3)与所述头部(1)分离开;
所述第一吸气口(102)与所述风扇(3)之间以吸气通道(4)相连接,所述吸气通道(4)至少经由所述头部(1)和所述手持部(2)的内部从所述第一吸气口(102)延伸至所述风扇(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1)包括:
蒸汽发生器(8),与所述蒸汽出口(104)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风扇(3)与所述吸气通道(4)相连接的连接面上设置有第二吸气口(301),所述第二吸气口(301)的横截面积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吸气口(102)的横截面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部(2a)包括:
容器(5),用于容纳用来产生处理衣物的蒸汽的液体。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部(2)包括:
泵(6),将所述蒸汽发生器(8)与所述容器(5)相连通,以向所述蒸汽发生器(8)泵送所述容器(5)中的液体,从而产生处理衣物的蒸汽。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其特征在于,手持部(2)或者所述基座部(2a)还包括:
控制电路装置(7),设置在所述风扇(3)和所述容器(5)之间,控制所述手持式蒸汽衣物处理设备(100)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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