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大设备用便捷式转运车有效
申请号: | 201621172227.5 | 申请日: | 2016-11-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58172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28 |
发明(设计)人: | 李晶;李振邦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瑞祥千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B3/02 | 分类号: | B62B3/02;B62B3/04;B62B5/04 |
代理公司: | 天津滨海科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2211 | 代理人: | 李莎 |
地址: | 300000 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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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备用 便捷 转运 | ||
1.大设备用便捷式转运车,包括底座(1)和置于其上由下到上依次放置的垫板(3)、电动缸组件(4)和固定板(5);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动缸组件(4)固定在所述垫板(3)上,所述电动缸组件(4)的顶杆与所述固定板(5)固定,所述固定板(5)上设有工作台(6),且所述工作台(6)的纵向长度大于所述固定板(5)的纵向长度,所述工作台(6)的横向长度小于所述固定板(5)的横向长度,所述固定板(5)上固设有多条相互平行的导轨(13),所述工作台(6)的底部固设有与所述导轨(13)滑动可拆卸连接的滑块(12),且所述固定板(5)和所述工作台(6)之间设有与所述导轨(13)平行的多个第一直线运动机构(10),所述第一直线运动机构(10)包括第一丝杠螺母副(1003),所述第一丝杠螺母副(1003)的螺母其顶部与所述工作台(6)的底部接触,所述工作台(6)由所述第一丝杠螺母副(1003)的螺母推动在所述固定板(5)上沿其所述滑块(12)的滑动方向做直线运动;
所述固定板(5)上还设有同样与所述导轨(13)平行的两个第二直线运动机构(11),所述第二直线运动机构(11)包括轴线平行于所述导轨(13)的第二丝杠螺母副(1103),两个所述第二丝杠螺母副(1103)的螺母侧面铰接有能伸出到所述固定板(5)外且同样与所述导轨(13)平行的拉杆(1105),两个所述拉杆(1105)分别置于所述工作台(6)平行于所述导轨(13)的两侧,两个所述拉杆(1105)的另一端分别与所述工作台(6)平行于所述导轨(13)的两侧面能铰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设备用便捷式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直线运动机构(11)还包括第二电机(1101)和第二减速器(1102),控制所述第二电机(1101)将动力通过所述第二减速器(1102)使所述第二丝杠螺母副(1103)上的螺母驱动所述工作台(6)沿其所述导轨(13)方 向运动,所述第二丝杠螺母副(1103)通过第二固定座(1104)固定在所述固定板(5)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设备用便捷式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直线运动机构(10)还包括第一电机(1001)和第一减速器(1002),控制所述第一电机(1001)将动力通过所述第一减速器(1002)使所述第一丝杠螺母副(1003)上的螺母驱动所述工作台(6)沿其导轨(13)方向运动,所述第一丝杠螺母副(1003)通过第二固定座(1004)固定在所述固定板(5)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设备用便捷式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缸组件(4)包括至少三个分布在所述垫板(3)上的电动缸,所述电动缸的顶杆能推动所述固定板(5)做升降运动,所述固定板(5)始终与所述底座(1)保持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设备用便捷式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上还设有控制单元,所述电动缸组件(4)、所述第一直线运动机构(10)和所述第二直线运动机构(11)均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设备用便捷式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底部设有多个万向轮(15),至少一个所述万向轮(15)上设有制动踏板。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设备用便捷式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与所述垫板(3)之间设有支柱(2),且所述底座(1)上设有放置小零件的容纳腔(14)。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大设备用便捷式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5)的头部设有把手(7),与所述固定板(5)的头部相邻的两端至少有一端设有活动扶手(9)。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大设备用便捷式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上设有同样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的操作按钮,通过所述操作按钮能驱动所述工作台(6)运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设备用便捷式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5)的一角设有固定支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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