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移动式混凝土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621152932.9 | 申请日: | 2016-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6143788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03 |
发明(设计)人: | 王加伟;夏熔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27/02 | 分类号: | E02D27/02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32103 | 代理人: | 范晴 |
地址: | 21502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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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式 混凝土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混凝土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可移动式混凝土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景观灯、广告牌、景观亭等小型景观构筑物越来越多,景观构筑物已经成为了城市的一道亮丽的风景。而由于构筑物不断的更新维护及城市发展的需要,经常需要对这些构筑物进行更新改造,构筑物常规的做法是通过结构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再通过预埋件与构筑物进行焊接。但这种做法导致拆除后所留下的钢筋混凝土基础就成了建筑垃圾而被丢弃,造成了城市环境的污染,与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背道而驰,如何进行优化成为了目前急需改善的难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不仅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而且满足重复利用及方便移动的要求,符合现代社会绿色可持续的发展要求,且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根据要求通过专用连接件(条形钢板)进行组合拼接,方便多种形式/用途使用的可移动式混凝土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移动式混凝土结构,包括至少一个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在每个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的上表面均设有两条平行设置的卡槽,在每个卡槽内对应设有一个哈芬槽预埋件,位于同一个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上的两哈芬槽预埋件上固定有方形钢板,在所述方形钢板中部焊接有钢柱,当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的个数超过一个时,位于相邻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上的相邻哈芬槽预埋件通过条形钢板连接。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在每个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的下表面设有可供机械搬运的凹槽,方便搬运时使用。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条形钢板和所述方形钢板均通过T型螺栓和螺帽配合固定在哈芬槽预埋件上。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的形状为方形、圆形或菱形柱,也可以采用其他形状,其大小及造型可以根据外观设计要求进行预制,很容易实现设计要求。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条形钢板和所述哈芬槽预埋件垂直设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的厚度为150-300mm。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凹槽的深度为30-50mm。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1.本实用新型满足重复利用及方便移动的要求,符合现代社会绿色可持续的发展要求,且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根据要求通过专用连接件(条形钢板)进行组合拼接,方便多种形式/用途使用;
2.本实用新型的哈芬槽预埋件和T型螺栓已经在现代社会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产品尺寸十分丰富,可以根据不同荷载要求选用相应的产品,方便成品采购,通过与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的结合使用,可以承受较大的点受力;
3.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工厂预制模式,造价上也比传统现浇钢筋混凝土便宜很多。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组合示意图;
其中:1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1-1卡槽,2哈芬槽预埋件,3方形钢板,4钢柱,5条形钢板,6凹槽,7T型螺栓,8螺帽。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参照图1-3所示,一种可移动式混凝土结构,包括至少一个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1,在每个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1的上表面均设有两条平行设置的卡槽1-1,在每个卡槽1-1内对应设有一个哈芬槽预埋件2,位于同一个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1上的两哈芬槽预埋件2上固定有方形钢板3,在方形钢板3中部焊接有钢柱4,当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1的个数超过一个时,位于相邻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1上的相邻哈芬槽预埋件2通过条形钢板5连接,同时条形钢板5和方形钢板3均通过T型螺栓7和螺帽8配合固定在哈芬槽预埋件2上。
本实用新型在每个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1的下表面设有可供机械搬运的凹槽6,方便搬运时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1的形状为方形、圆形或菱形柱,也可以采用其他形状,其大小及造型可以根据外观设计要求进行预制,很容易实现设计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条形钢板5和哈芬槽预埋件2垂直设置,且预制钢筋混凝土基块1的厚度为200mm,凹槽6的深度为40mm。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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