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三轴重型锯的摆角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621142515.6 | 申请日: | 2017-03-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6185236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24 |
发明(设计)人: | 孟凡武;孙恒强;张尊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济南西格玛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D57/00 | 分类号: | B23D5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1600 山东省济***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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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重型 机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铝塑门窗机械,具体是一种三轴重型锯的摆角机构。
背景技术
铝合金门窗具有互动效果好,噪音小,无地轨,容易清洁卫生;特色工艺玻璃配合优质钛镁铝合金型材精制而成,半透或不透的玻璃展现个性的优美空间;不变形、不变色、不易损伤,节约空间,搭配灵活,简单美观的优点;但是,当前铝型材切割锯切割角度主要通过气缸和硬限位来控制,通过气缸控制起个角度无法实现任意角度的切割,只能实现有限个角度的切割,传统的采用气缸与硬限位控制角度的结构,只能切割有限的几个角度,并且长时间工作工作后,硬限位之间的撞击导致切割角度的精度下降,采用该摆角机构后可以有效地避免该缺陷。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三轴重型锯的摆角机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三轴重型锯的摆角机构,是由机头、回转支撑、拖板、伺服电机、驱动齿轮组成;所述机头上设置有锯片,通过机头的转动可以调整锯片的角度在22.5°-135°角度区间任意角度的切割;所述回转支撑设置在机头的下侧,所述拖板安装在回转支撑的底部,所述伺服电机安装在拖板的底部,通过驱动齿轮与回转支撑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回转支撑的底部设有齿轮,并与驱动齿轮和机头相连,伺服电机带动驱动齿轮来驱动回转支承旋转,机头部分安装在回转支承之上,回转支承带动机头摆角。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拖板通过螺栓安装在三轴重型锯的摆角机构本体的底部,安装比较方便便捷。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伺服电机带动驱动齿轮来驱动回转支承旋转,机头部分安装在回转支承之上,回转支承带动机头摆角,从而实现在22.5°-135°角度区间的任意角度进行切割。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三轴重型锯的摆角机构的结构主视示意图。
图2为一种三轴重型锯的摆角机构的结构左视示意图。
图中:机头1、回转支撑2、拖板3、伺服电机4、驱动齿轮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三轴重型锯的摆角机构,是由机头1、回转支撑2、拖板3、伺服电机4、驱动齿轮5组成;所述机头1上设置有锯片,通过机头1的转动可以调整锯片的角度在22.5°-135°角度区间任意角度的切割,操作比较方便便捷;所述回转支撑2设置在机头1的下侧,用于带动机头1转动,所述拖板3安装在回转支撑2的底部,所述伺服电机4安装在拖板3的底部,通过驱动齿轮5与回转支撑2相连,伺服电机是指在伺服系统中控制机械元件运转的发动机,是一种补助马达间接变速装置,伺服电机可使控制速度,位置精度非常准确,可以将电压信号转化为转矩和转速以驱动控制,因此片的角度在22.5°-135°角度区间任意角度的切割。
所述回转支撑2的底部设有齿轮,并与驱动齿轮5和机头1相连,伺服电机带动驱动齿轮来驱动回转支承旋转,机头部分安装在回转支承之上,回转支承带动机头摆角。
所述拖板3通过螺栓安装在三轴重型锯的摆角机构本体的底部,安装比较方便便捷。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实用新型通过伺服电机4带动驱动齿轮5来驱动回转支承2旋转,机头1部分安装在回转支承2之上,回转支承2带动机头1摆角,从而实现在22.5°-135°角度区间的任意角度进行切割。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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