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头戴式虚拟现实显示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621129036.0 | 申请日: | 2016-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48525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21 |
发明(设计)人: | 黄琴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41 四川省成都市成***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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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头戴式 虚拟现实 显示 设备 | ||
1.一种头戴式虚拟现实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光学系统,所述光学系统包括图像显示源和光学放大镜组,所述图像显示源包括左右显示屏,所述光学放大镜组包括左右光学放大组合镜,所述光学放大组合镜包括聚焦薄型光学元件和一组带透明板裙边的凸透镜或组合凸透镜,所述聚焦薄型光学元件和所述带透明板裙边的凸透镜或组合凸透镜边缘相接,所述透明板裙边具有与所述带透明板裙边的凸透镜或组合凸透镜的凸面同圆心的菲涅尔环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虚拟现实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显示屏的显示面之间具有夹角,所述左右光学放大组合镜的出射面之间具有夹角。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虚拟现实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放大镜组还包括左右透明板,所述左透明板和所述左光学放大组合镜叠合在一起,且所述左透明板设置在所述左光学放大组合镜靠近人眼一端;所述右透明板和所述右光学放大组合镜叠合在一起,且所述右透明板设置在所述右光学放大组合镜靠近人眼一端。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虚拟现实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透明板为光学塑料板或光学玻璃板。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虚拟现实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放大组合镜还包括保护片,所述保护片设置在所述透明板和所述带透明板裙边的凸透镜或组合凸透镜之间。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虚拟现实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透镜为球面透镜或非球面透镜或自由曲面光学透镜;所述聚焦薄型光学元件为菲涅尔透镜或菲涅尔波带片或二元光学元件。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虚拟现实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聚焦薄型光学元件呈平板结构或曲面结构。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虚拟现实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聚焦薄型光学元件与所述带透明板裙边的凸透镜或组合凸透镜通过光学胶合方式或机械拼接方式结合在一起。
9.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头戴式虚拟现实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虚拟现实显示设备包括用于实现头戴装置功能的主体结构及用于佩戴其主体结构的头戴结构,所述头戴结构的前端与所述主体结构的顶部边框连接,所述光学系统设置在所述主体结构中。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头戴式虚拟现实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结构包括额头支撑部、后侧支撑部和连接部,所述连接部呈弧形,其主体支架为具有弹性的刚性材料;所述连接部一端与所述额头支撑部相连,另一端与所述后侧支撑部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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