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顶轮架及玩具车有效
申请号: | 201621116702.7 | 申请日: | 2016-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6198684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31 |
发明(设计)人: | 蔡东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迪动漫玩具有限公司;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H17/26 | 分类号: | A63H17/26;A63H18/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地址: | 5158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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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轮架 玩具车 | ||
1.一种顶轮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轮架适于设在玩具上,所述玩具的底部具有用于带动所述玩具移动的行驶系统,所述顶轮架上设有可上下活动的顶轮以及弹性件,所述弹性件用于驱动所述顶轮向上活动,且所述顶轮适于设在所述玩具的顶端,在玩具上所述顶轮最高点的高度适于大于等于所述玩具其余部分的最高点的高度,所述顶轮架在遇到顶部顶面时,所述顶轮可在所述弹性件的弹力作用下自适应地调节高度,以使所述玩具的行驶系统与地面相接触的同时所述顶轮与顶部顶面滚动接触,并使所述玩具在具有顶部顶面的地面上可垂直行驶或者倒立行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顶轮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轮架包括:
支撑件,所述支撑件适于与所述玩具相连;
摆动件,所述摆动件可转动地设在所述支撑件上,所述顶轮设在所述摆动件上,所述弹性件连接在所述支撑件和所述摆动件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顶轮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玩具的行驶方向上,所述摆动件向上且向后倾斜延伸,所述顶轮设在所述摆动件的上端,所述弹性件分别连接在所述支撑件和所述摆动件的前侧。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顶轮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轮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摆动件上,所述顶轮与所述摆动件之间通过轴承连接或者设有垫片。
5.一种玩具车,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本体;
车轮架,所述车轮架设在所述车本体上,所述车轮架上设有车轮;
顶轮架,所述顶轮架设在所述车本体或者所述车轮架上,所述顶轮架上设有可上下活动的顶轮以及弹性件,所述弹性件用于驱动所述顶轮向上活动,所述顶轮的最高点的高度大于等于所述车本体的最高点的高度,所述顶轮架在遇到顶部顶面时,所述顶轮可在所述弹性件的弹力作用下自适应地调节高度,以使所述车轮与地面相接触的同时所述顶轮与顶部顶面滚动接触,并使所述玩具在具有顶部顶面的地面上可垂直行驶或者倒立行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轮架可伸缩地设在所述车本体或者所述车轮架上。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轮架包括:
支撑件,所述支撑件与所述车本体或者所述车轮架相连;
摆动件,所述摆动件可转动地设在所述支撑件上,所述顶轮设在所述摆动件上,所述弹性件连接在所述支撑件和所述摆动件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摆动件向上且向后倾斜延伸,所述顶轮设在所述摆动件的上端,所述弹性件分别连接在所述支撑件和所述摆动件的前侧。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件的高度小于50毫米。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轮架可单个或多个设于所述车本体的任何位置。
11.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当所述顶轮架为单个时,其设置于所述车本体的中心线上;当所述顶轮架为一组或多组时,每组的两个所述顶轮架相对于所述车本体的中心点和/或中心线对称设置。
12.根据权利要求5-11中任一项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轮架包括:
安装架,所述安装架的相对两侧形成有横向转动轴,所述车轮绕所述横向转动轴转动以带动所述车轮架朝向玩具车的行驶方向运动;
导轮架,所述导轮架设在所述安装架的朝向玩具车车头或者车尾的一侧,所述导轮架的两端分别设有导向轮。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轮架的两端分别设有沿上下间隔开的至少两个所述导向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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