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人机投影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620895117.5 | 申请日: | 2016-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212158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31 |
发明(设计)人: | 刘仁根;刘勇;刘洋;黄丽福;候麟洋;刘铭铭;廖俊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零度智能飞行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74 | 分类号: | H04N5/74;H04N9/31;H04N1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11332 | 代理人: | 孟金喆,胡彬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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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人机 投影 系统 | ||
1.一种无人机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无人机终端和用户控制终端,所述无人机终端与所述用户控制终端通信连接;
所述无人机终端包括用于发送无人机影像数据和飞行状态数据的数据发送器;
所述用户控制终端包括用于接收所述影像数据和飞行状态数据的数据接收器,和用于投映所述影像数据和飞行状态数据的投影设备;所述数据接收器与所述投影设备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设备包括3D全息投影机,及与所述3D全息投影机配合使用的空气屏幕,所述3D全息投影机与所述数据接收器连接;
所述3D全息投影机用于将所述影像数据和飞行状态数据投映至所述空气屏幕。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3D全息投影机内部设置有控制芯片,所述控制芯片用于根据外部控制指令控制投影图像的大小和视距。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屏幕为水蒸气雾墙。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控制终端还包括用于存储所述影像数据和飞行状态数据的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分别连接所述数据接收器和所述投影设备。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终端还包括用于获取所述影像数据的高清摄像机,所述高清摄像机与所述数据发送器连接。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终端还包括用于获取所述飞行状态数据的机载传感器,所述机载传感器与所述数据发送器连接。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载传感器包括速度传感器、红外测距传感器和高度传感器。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飞行状态数据包括无人机的飞行速度信息、水平距离信息和垂直高度信息。
10.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终端与所述用户控制终端采用wifi通信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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