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延长股骨颈空心钉有效
| 申请号: | 201620435391.4 | 申请日: | 2016-05-12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151557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10 |
| 发明(设计)人: | 刘付刚;陈建忠;孔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康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B17/68 | 分类号: | A61B17/68;A61B17/86;A61B17/76 |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1253 | 代理人: | 冯子玲 |
| 地址: | 201615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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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可延长 股骨颈 空心 | ||
1.一种可延长股骨颈空心钉,其特征在于,包括:
母钉,呈空管状,头部具有母钉螺纹,固定在股骨颈内;
子钉,呈空管状,插装在所述母钉内,与所述母钉滑动连接,尾部具有子钉螺纹,固定在股骨头内;
尾帽,为空心,带尾帽螺纹,旋在所述子钉尾部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延长股骨颈空心钉,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子钉螺纹带有正反切削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延长股骨颈空心钉,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母钉采用不锈钢00Cr18Ni14Mo3或钛合金Ti6Al4V材料制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延长股骨颈空心钉,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子钉采用不锈钢00Cr18Ni14Mo3或钛合金Ti6Al4V材料制造。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延长股骨颈空心钉,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尾帽采用不锈钢00Cr18Ni14Mo3或钛合金Ti6Al4V材料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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