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蜡烛燃烧产物检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20095811.9 | 申请日: | 2016-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348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2 |
发明(设计)人: | 李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中心小学 |
主分类号: | G09B23/00 | 分类号: | G09B2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权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60 | 代理人: | 王道川 |
地址: | 100026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蜡烛 燃烧 产物 检验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学实验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蜡烛燃烧产物检验装置。
背景技术
蜡烛燃烧过程中产生新物质水蒸气,传统实验是将干燥的烧杯倒扣在蜡烛火焰上方,烧杯内壁出现水雾。由于学生在蜡之前刚学过水的蒸发和凝结等知识,很多学生认为水雾的产生是由于蜡烛燃烧温度升高使烧杯内的水蒸气温度升高,遇到低温的烧杯内壁发生凝结现象,而不是蜡在燃烧过程中产生了水蒸气。
传统实验还具有温度的局限性,要观察到烧杯内壁有水雾生成在冬天温度低的时候效果明显,夏天温度高水蒸气在烧杯内壁凝结成小水滴现象不明显。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是提供一种蜡烛燃烧产物检验装置,不仅适用于不同温度下进行蜡烛燃烧产物中有水存在,还可以检验蜡烛燃烧产物中有二氧化碳和炭黑生成,而且可以进行蜡烛隔空复燃。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蜡烛燃烧产物检验装置,包括瓶体、石灰水加入装置、蜡烛燃烧架、炭黑检验装置和水份检验装置;所述瓶体的瓶底的下底面为平板面,所述瓶体上设有第一瓶口、第二瓶口和第三瓶口,所述第一瓶口通过第一瓶颈与所述瓶体流体导通连接,所述第一瓶颈的轴向与所述瓶底的下底面垂直,所述第二瓶口通过第二瓶颈与所述瓶体流体导通连接,所述第三瓶口通过第三瓶颈与所述瓶体流体导通连接,所述第一瓶口内、所述第二瓶口内和所述第三瓶口内均设有胶塞;所述蜡烛燃烧架包括蜡烛固定结构和支杆;所述石灰水加入装置的出液端穿过所述第二瓶口内的所述胶塞与所述第二瓶颈流体导通连接;所述支杆第一端穿过所述第一瓶口内的所述胶塞并所述支杆第一端端头设在所述第一瓶口内的所述胶塞的上方,所述蜡烛固定结构设在所述瓶体内且位于所述瓶底的上方;所述炭黑检验装置设在所述瓶体内且位于所述蜡烛固定结构的正上方;所述水份检验装置设在所述瓶体内。
上述蜡烛燃烧产物检验装置,所述水份检验装置包括变色硅胶,所述变色硅胶设在所述瓶底的上表面上。
上述蜡烛燃烧产物检验装置,所述炭黑检验装置包括下表面为浅色板面的平板。
上述蜡烛燃烧产物检验装置,所述炭黑检验装置包括银白色金属片。
上述蜡烛燃烧产物检验装置,所述第二瓶颈上设有活塞阀体结构,所述活塞阀体结构位于所述石灰水加入装置的出液端与所述瓶体之间的所述第二瓶颈上。
上述蜡烛燃烧产物检验装置,所述第三瓶颈设在临近所述瓶底的所述瓶体上。
上述蜡烛燃烧产物检验装置,所述石灰水加入装置为注射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而且完全不受温度的限制,消除温度对蜡烛燃烧产物检验实验的影响。
2.利用本实用新型可以将蜡烛放置在瓶体内,燃烧的火柴在瓶体外即可将蜡烛点燃,而且蜡烛复燃现象短时间内可重复出现,现象明显,而且由于蜡烛复燃实验是在瓶体中进行的,消除了学生实验过程的安全隐患。
3.本实用新型具有活塞阀门设计,避免了石灰水中的水份对产物中的水份造成干扰。待硅胶变色后,打开活塞将注射器中的澄清石灰水注入容器内,澄清石灰水变浑浊,证明蜡烛燃烧过程中有CO2产生。
4.本实用新型中的下表面为浅色面层的平板可将蜡烛燃烧产生的炭黑吸附在下表面上,平板下表面变成黑色,用纸巾擦拭后,平板露出原色的下表面,说明黑色粉末炭黑是由蜡烛燃烧产生的。
5.本实用新型实现了蜡烛燃烧产物的检验实验的有机整合,原本4个实验(水蒸气的检验、碳的检验、二氧化碳的检验、蜡烛复燃)可以在本实用新型中一次性完成。节省教师课前的准备时间,也节省课堂学生的操作时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蜡烛燃烧产物检验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瓶体;2-蜡烛燃烧架;3-炭黑检验装置;4-注射器;5-活塞阀体结构;6-胶塞;7-变色硅胶;8-蜡烛;9-支杆;10-第一瓶口;11-第一瓶颈;12-第二瓶口;13-第二瓶颈;14-第三瓶口;15-第三瓶颈。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优选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附图中相似的部件以相同的附图标记进行表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下面所具体描述的内容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不应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中心小学,未经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中心小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0095811.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