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果树拉枝调节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620055402.6 | 申请日: | 2016-01-1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20760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2 |
| 发明(设计)人: | 张锐;张宏;宋全伟;田玉山;刘惠明;徐崇志;王宏伟;高山 | 申请(专利权)人: | 塔里木大学 |
| 主分类号: | A01G17/10 | 分类号: | A01G17/10;A01G7/0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843300 新疆***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果树 调节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调节果树树枝的农用工具,特别涉及一种果树拉枝调 节器。
背景技术
果树拉枝的作用是利于扩大树冠,加速成形,改善通风透光条件,调节内 源激素种类和养分运输与分配规律,调整树势,促使成花,充分利用空间,实 现立体结果。目前的果树拉枝现状是:果树的各级分枝,常常会因角度不开张 或开角不到位,造成树势枝势不均衡,树形不规范,枝条紊乱,通风透光不良, 营养生长旺盛,致使适龄树不结果,成龄树结果部位外移,严重影响果品产量 质量的提高。适时拉枝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技术措施。
目前果树拉枝器存在的技术问题是:果树开角器,以往多为较粗的钢筋制 作,对树体别压过程中,存在伤害树体现象,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开角不到位, 只能别压至接近90度角,而现在苹果树拉枝开角一般要求拉至120度角; 而直接用拉绳类的产品进行拉枝,通常是就地取材,用商店销售的撕裂膜,这 种撕裂膜容易风化,致使拉完伸展的枝条,还没有被固定牢靠,就因绳索风化 断裂而弹回原位,造成拉枝拉不到位,前功尽弃而失败。一般情况下拉完伸展 的枝条,最少也得固定一年半的时间,才能被固定住,即使松绑,也不会恢复 原位;另一种拉枝产品是使用麻袋线材质的绳索,虽然这种绳索不容易风化断 裂,固定时间可以达到一年半,但它绑在树体两侧的扣,松了容易缓扣,紧了 容易绞溢,给树体造成的伤害非常大,死枝、死树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研发一 种适合果树拉枝的拉枝器成为了本领域技术人员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现有的一种果树拉枝调节器,具体结构为,本体结构由左半环卡箍与右半 环卡箍构成,左半环卡箍通过左尼龙拉绳与左挂钩下端的珠孔连接,右半环卡 箍通过右尼龙拉绳与右挂钩下端的珠孔连接。本专利采用的方案,虽然在卡箍 内侧设置了胶管,以防止果树茎部损伤,但左半环卡箍与右半环卡箍构成的管 状结构,非常容易相对于树茎发生位移,使拉伸失效,同时拉绳固定后不可调, 不仅以损伤待拉树枝,且固定后也不能根据树枝的弯曲情况进行拉伸长度的调 整。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果树拉枝调节器, 包括拉枝器本体和拉绳,所述拉枝器本体由左半环卡箍与右半环卡箍通过弹性 连接带绑缚连接构成了管状结构,所述左半环卡箍与右半环卡箍内侧分别固定 有两段橡胶垫圈,外侧表面形成有若干突出的倒扣结构,所述拉绳固定连接在 所述倒扣结构上。
优选地,所述橡胶垫圈具有第一表面,所述第一表面上设置有若干条状凸 棱。
优选地,所述橡胶垫圈具有第一表面,所述第一表面上设置有若干点状凸 起。
对于倒扣结构的设置,一种优选的方案为,所述倒扣结构具有三角形的截 面。
另一种优选的方案为,所述倒扣结构由垂直于所述拉枝器本体外侧表面的 第一板状结构,以及垂直于所述第一板状结构的第二板状结构构成,所述第二 板状结构与所述拉枝器本体外侧表面之间具有间隙,且所述第二板状结构上 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拉绳的孔。
更优选地,所述倒扣结构设置于所述左半环卡箍和所述右半环卡箍外侧表 面的上缘。
更优选地,所述拉绳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倒扣结构上,另一端上固定连接 拉钩。
优选地,所述左半环卡箍与右半环卡箍的外侧表面分别设有3个沿外周均 匀排布的所述倒扣结构。
更优选地,所述拉绳为尼龙绳。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果树拉枝调节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灵活,在环状卡箍 内侧增设了带有条状凸棱或点状突起的橡胶垫圈,在保护果树茎部的同时,增 加其之间的摩擦力,防止环状卡箍滑落;并在环状卡箍外侧表面上设置倒扣结 构,在实现固定拉绳的同时,可调节拉绳的拉伸长度,施加给树枝的力可酌情 增加,避免一次用力过猛导致树枝折断,本实用新型具有不伤害树体、使用寿 命长、可以重复使用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果树拉枝调节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能予以实施,下 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 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塔里木大学,未经塔里木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0055402.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