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携式可伸缩警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20021189.7 | 申请日: | 2016-01-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29578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2 |
发明(设计)人: | 吕晓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吕晓平 |
主分类号: | E01F9/646 | 分类号: | E01F9/646;E01F9/615;E01F9/619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富邦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1014 | 代理人: | 蔡志勇;邵长松 |
地址: | 442002 湖北省十堰市***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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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伸缩 警示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全警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携式可伸缩警示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当发生交通、道路抢险等危险事故,事故处置人员会在事故发生地的周边设置安 全警示装置,现有的警示装置结构复杂操作不便,或者结构简单但是警示效果较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可伸缩警示装置以解决或部分解决上述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式可伸缩警示装置,包括底座、可伸缩 支架和警示标志,所述可伸缩支架与所述底座铰接,所述可伸缩支架可收缩并卡合于所述底 座上,所述可伸缩支架可垂直于所述底座并与所述底座卡合,所述警示标志与所述可伸缩支 架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警示标志包括光学警示标志。
进一步的,还包括电源,所述光学警示标志为发光警示标志,所述电源与所述发光警示 标志电连接,所述电源装配于所述底座内。
进一步的,所述光学警示标志为反光警示标志。
进一步的,所述警示标志包括声音警示标志。
进一步的,还包括电源,所述电源与所述声音警示标志电连接,所述电源装配于所述底 座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可伸缩警示装置具有以下特点和优点:
1、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可伸缩警示装置,操作简单、便于收纳和携带,便于事故处置人 员快速安置;
2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可伸缩警示装置,警示效果好,可以选择发光警示标志、反光警 示标志、声音警示标志中的一种或多种警示标志实现警示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一中的便携式可伸缩警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一中的便携式可伸缩警示装置的底座和可伸缩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实施例二中的便携式可伸缩警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
1、底座,11、铰接轴,12、卡爪,2、可伸缩支架,31、反光警示标志,32、发光警示 标志,4、电缆,5、声音警示标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更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作进一步的说明,然而,本实用新型可以用不同的形式实现,不应认为只是局限在所述的实 施例。
实施例一:
如图1、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便携式可伸缩警示装置,底座1通过铰接轴11与 可伸缩支架2的一端铰接,可伸缩支架2可以相对于底座1旋转90°,当可伸缩支架2垂直 于底座1所在的平面时,可伸缩支架2与底座1卡合,可伸缩支架2伸展开,反光警示标志 31可拆卸地连接到可伸缩支架2的顶端,如此,可以快速地将本实施例中的便携式可伸缩警 示装置放置于事故现场周边起到警示作用。当事故处理结束后,将可伸缩支架2收缩,并旋 转90°与底座1上的卡爪12卡合,使便携式可伸缩警示装置体积减小,便于收纳和携带。
实施例二:
如图3所示,本实施与实施例一的区别之处在于,警示标志为发光警示标志32和声音警 示标志5,电源装配在底座1的内部,充分利用了底座1的空间,电源经电缆4与发光警示 标志32和声音警示标志5电连接。本实施例中的便携式可伸缩警示装置可以在白天或夜间通 过发光警示标志32主动发光以实现警示作用,除此之外,声音警示标志5可发出报警声音对 周边人员起到进一步的警示作用。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 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 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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