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加酸嘴有效
| 申请号: | 201620016004.3 | 申请日: | 2016-01-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82562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01 |
| 发明(设计)人: | 钟明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舟山鑫汇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1M2/36 | 分类号: | H01M2/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隆源天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73 | 代理人: | 闫冬 |
| 地址: | 316033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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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加酸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瓶酸液添加设备,尤其是涉及一种加酸嘴。
背景技术
蓄电池加工过程中需要将酸性电解液加入到蓄电池外壳中,现有技术 中,该工序常用的工具为加酸壶和引流管,引流管的作用在于疏导蓄电池 外壳内的空气,使加酸壶内的酸性电解液能够顺利地流入蓄电池外壳内。
加酸嘴是加酸壶上的一个部件,其安装在加酸壶的壶口处,用于与电 池盖子连接,从而使加酸壶内的酸液进入电池,而传统的加酸嘴,为了防 止从加酸壶上脱落,在装配时所需的装配力较大,这样会导致加酸嘴很难 从电池盖子上取下,且加酸嘴与电池的过盈量较大,密封效果很差,具有 一定的改进空间。
鉴于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创作者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和实践终于获得 了本创作。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加酸嘴,用以克服上述技术缺陷。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在于,提供一种加酸嘴, 包括上部以及下部,所述上部开设有上通孔,所述下部开设有下通孔,所 述上通孔与所述下通孔连接,并且所述上通孔的直径大于所述下通孔的直 径,所述下通孔内设置有密封环。
较佳的,所述密封环为唇形密封环。
较佳的,所述上通道朝向所述上部端面的一侧开设有倒角。
较佳的,所述唇形密封环的数量至少为两个。
较佳的,所述上部与所述下部之间还设置有台阶部,并且所述台阶部 两端分别与所述上通孔与所述下通孔连通。
与现有技术比较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在装配时所需的装配力 较小,且不易从加酸壶上脱落,也不会使加酸嘴很难从电池盖子上取下, 且加酸嘴与电池的过盈量较小,密封效果很好;使用唇形密封环,能够进 一步的增强密封效果,减小过盈量;通过在上通道的一侧开设倒角,能够 避免对加酸壶壶口的磨损或者刮擦;将唇形密封环的数量设定为两个,能 够在达到较好密封效果的情况下,减少成本;台阶部使上部与加酸壶贴牢, 下部与电池盖贴牢,保证了更好同心度和密封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加酸嘴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上部;2-下部;3-上通孔;4-下通孔;5-唇形密封环;6-倒 角;7-台阶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上述的和另外的技术特征和优点作更详 细的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加酸嘴,包括上部1以及下部2,上部1与下部2 其实是一体成型的,所述上部1开设有上通孔3,所述下部2开设有下通 孔4,所述上通孔3与所述下通孔4连接,并且所述上通孔3的直径大于 所述下通孔4的直径,所述下通孔4内设置有密封环,密封环能够增加与 电池盖子上接口的过盈量,并且接触面积相对要少得多,在没有压力的情 况下,注入液体,并且在接触面少的时候,在外圈胶体的受力下,更容易 变形,使其更好的密封,有效增强了密封的效果,与传统的加酸嘴相比, 其能够大幅降低装配力,使加酸嘴容易从电池盖子上取出,而不至于与加 酸壶脱落;更小的过盈意味着加酸嘴更小的拉升与压缩,从而不会导致胶 体的长期过度疲劳,加酸嘴的重复使用寿命更长。
在上述实施方式的基础上,所述密封环为唇形密封环5,唇形密封环5 也被称为唇形密封圈,是一种密封件,其形状比较特殊,非常适合与电池 盖子的接口处适配,使用唇形密封环5,能够进一步的增强密封效果,减 小过盈量。
在上述实施方式的基础上,所述上通道朝向所述上部1端面的一侧开 设有倒角6,由于上部1是与加酸壶连接的,如果没有开设倒角6的话, 当加酸嘴连接到壶口时,会造成摩擦以及刮擦,而通过在上通道的一侧开 设倒角6,能够避免对加酸壶壶口的磨损或者刮擦。
在上述实施方式的基础上,所述唇形密封环5的数量至少为两个,唇 形密封环5的数量越多,则其与待加酸电池的连接口密封效果越好,将唇 形密封环5的数量设定为两个,能够在达到较好密封效果的情况下,减少 成本。
在上述实施方式的基础上,所述上部1与所述下部2之间还设置有台 阶部7,并且所述台阶部7两端分别与所述上通孔3与所述下通孔4连通, 台阶部7能够使上部1与加酸壶贴牢,下部2与电池盖贴牢,保证了更好 同心度和密封效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而言仅仅是说 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专业技术人员理解,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 限定的精神和范围内可对其进行许多改变,修改,甚至等效,但都将落入 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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