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建筑工地电动翻斗车有效
申请号: | 201620000480.6 | 申请日: | 2016-01-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44637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9 |
发明(设计)人: | 张思思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思思 |
主分类号: | B60P1/16 | 分类号: | B60P1/16;B60K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0000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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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建筑工地 电动 翻斗车 | ||
1.一种建筑工地电动翻斗车,包括车架(19),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架(19)底部设置有一对通过电力驱动的驱动轮(15)以及一对从动轮(12),其中驱动轮(15)位于车架(19)底部后方而从动轮(12)位于车架(19)底部前方;车架(19)的前端设置有供工人站立的脚踩板(11),脚踩板(11)的角度可调整;在车架(19)上安装有车厢,车厢可绕车架(19)后端旋转,且在车架(19)上设置有用于固定车厢的限位机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工地电动翻斗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架(19)前端垂直于车架(19)设置有隔离架(18),车架(19)、脚踩板(11)位于隔离架(18)的两侧,且隔离架(18)的高度大于车厢高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工地电动翻斗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厢的后端底部铰接在车架(19)后端,车厢底部安装有用于举起车厢前端的液压装置(14)。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工地电动翻斗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机构包括通过转轴(9-1)安装在车架(19)上的卡勾(9),卡勾(9)与一个踏板(9-2)活动式连接,在踏板(9-2)的底部设置有弹簧(9-3),弹簧(9-3)的底部通过支撑板(9-4)安装在车架(19)上;在车厢的前端设置有与卡勾(9)配合的限位卡(5)。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工地电动翻斗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厢包括底架(3),底架(3)上设置有一对侧厢门(1)和一个后厢门(16),其中:侧厢门(1)底部可拆卸地铰接在底架(3)上,侧厢门(1)的顶部与底架(3)之间通过紧固装置连接;后厢门(16)活动式安装在底架(3)上。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建筑工地电动翻斗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侧厢门(1)底部设置有L形的卡轴(4),在底架(3)上设置有与卡轴(4)配合的套筒;所述的紧固装置包括设置在侧厢门(1)顶部侧面的卡板,底架(3)上设置有与卡板配合的锁定栓(2)。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建筑工地电动翻斗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厢门(16)包括翻板(17)和挡板,其中翻板(17)铰接在底架(3)上,挡板铰接在翻板(17)上,且挡板可通过固定装置固定在底架(3)上。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工地电动翻斗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架(19)底部位于驱动轮(15)和从动轮(12)之间设置有电池架,电池架中设置有蓄电池组(13)。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工地电动翻斗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架(19)前端设置有纵向截面呈弧形的弯架(20),所述的脚踩板(11)铰接在弯架(20)上,弯架(20)上设置有与脚踩板(11)连接的电动调节杆(10)。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工地电动翻斗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隔离架(18)顶部安装有用于控制从动轮(12)方向的方向把手(7)以及用于制动的刹车把手(6),在车架(19)上设置有用于驱动车厢转动的倒料把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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