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激光标记的树脂组成物有效
| 申请号: | 201611256934.7 | 申请日: | 2016-12-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43499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11 |
| 发明(设计)人: | 谢尚儒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8L25/14 | 分类号: | C08L25/14;C08L33/12;C08L33/04;C08K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梁挥;鲍俊萍 |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南***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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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标记 树脂 组成 | ||
1.一种可激光标记的树脂组成物,含有树脂以及激光光吸收剂,其特征在于,该树脂包括:
一(甲基)丙烯酸酯系共聚物-苯乙烯系共聚物(A);
一(甲基)丙烯酸酯系聚合物(B);以及
一核壳型聚合物(C),具有一核芯部以及至少部分覆盖于该核芯部的一壳层,其中该核芯部系选自丁二烯单体单元,该壳层系主要选自(甲基)丙烯酸酯系单体单元;
其中该激光光吸收剂包括一碳黑(D),基于该(甲基)丙烯酸酯系共聚物-苯乙烯系共聚物(A)、该(甲基)丙烯酸酯系聚合物(B)及该核壳型聚合物(C)三者合计100重量份,该碳黑(D)为0.01至0.25重量份,
其中,一(甲基)丙烯酸酯系单体单元与一苯乙烯系单体单元分别来自于该树脂,该(甲基)丙烯酸酯系单体单元与该苯乙烯系单体单元的比值介于0.85至5,且所述丁二烯系单体单元占该可激光标记的树脂组成物的重量百分比介于12.5至21.5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激光标记的树脂组成物,其特征在于,该树脂中的该(甲基)丙烯酸酯系单体单元与该苯乙烯系单体单元的比值介于0.9至4.9。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激光标记的树脂组成物,其特征在于,该树脂中的该(甲基)丙烯酸酯系单体单元占该树脂的重量百分比介于35至75之间;该树脂中的该苯乙烯系单体单元占该树脂的重量百分比介于10至50之间;且该树脂中的该丁二烯系单体单元占该树脂的重量百分比介于12.5至21.5之间。
4.一种成型品,其特征在于,该成型品是由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激光标记的树脂组成物所制得,包含:
一表面;以及
一标记,
其中该标记是透过激光处理形成于该表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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