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巡回法庭用法庭锤组件有效
申请号: | 201611212605.2 | 申请日: | 2016-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6584367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16 |
发明(设计)人: | 王学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警蜂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D1/00 | 分类号: | B25D1/00;A45C11/24 |
代理公司: | 重庆强大凯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0217 | 代理人: | 隋金艳 |
地址: | 400000 重庆市九龙***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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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巡回 法庭 用法 组件 | ||
本专利申请公开了巡回法庭用法庭锤组件,包括法锤,法锤包括锤体以及与锤体固定连接的锤柄;锤体为中空结构,锤体的一端开有通孔,通孔内空套有敲击块,敲击块的敲击端伸入锤体内,两侧面为楔形面;锤柄为管状结构,并与锤体内的空腔连通;锤体的侧壁上还设有与锤柄同轴的顶部管,顶部管也与锤体内的空腔连通;还包括锤盒,锤盒上开设有与法锤间隙配合的放置槽,放置槽的侧壁上设有电极片,两个金属片通过埋设在锤体内的导线连通;所述锤盒内还设有与电极片连接的电池和扩音器以及与扩音器连接的麦克风;电极片与所述金属片接触后,所述导线在电池、扩音器间形成导通的回路。具有结构紧凑,非常有助于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在外开展工作的效果。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法庭用设备,具体涉及巡回法庭用法庭锤组件。
背景技术
法庭,即便是巡回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宣布开庭、继续开庭或者宣布休庭、闭庭时,一般法官会敲击法锤,通过这一形式来体现人民法庭的正义和威严。另外,当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妨害审判活动,扰乱法庭秩序时,法官也会通过敲击法锤的形式,提醒当事人注意法庭秩序,以达到有效的控制庭审局面的目的。目前法院所使用的法锤锤体顶部镶嵌着象征公平正义的天平铜片,底座由一块整木制成,锤体敲击底座时发出声响,起到警示的作用。法官开庭审理案件使用法锤,有利于维持法庭秩序,控制庭审节奏,是树立司法权威、追求公正的需要。通过这种既定的司法程序及形式,可以有效地激发法官的神圣感,约束当事人诉讼行为,以及增强旁听者的法律意识。法官是国家的司法者,负有保障法律实施的神圣使命。法官使用法锤,无形中增添了责任感和权威感,有利于体现司法的尊严,强化庭审活动的权威性、程序性和中立性。
然而,对于巡回法庭,由于需要深入基层进行巡回审判,携带过多的工具会造成工作人员的负担,其中,法锤需要配合底座使用,因此不得不既带上法锤,又带上底座,十分不便;并且,如果底座在法庭巡回过程中丢失,又会造成法锤的使用不便。
发明内容
本发明意在提供一种巡回法庭用法庭锤组件,以解决现有的法锤需要配合底座使用,造成巡回法庭工作人员负担加大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的巡回法庭用法庭锤组件,包括法锤,所述法锤的包括锤体以及与锤体固定连接的锤柄;所述锤体为中空结构,锤体两端中的一端开有通孔,通孔内空套有可上下滑动的敲击块,所述敲击块的敲击端伸入锤体内,该敲击端上两侧的侧面为楔形面;所述锤柄为管状结构,并与所述锤体内的空腔连通;所述锤体的侧壁上还设有与所述锤柄同轴的顶部管,该顶部管也与所述锤体内的空腔连通;所述锤柄和所述顶部管内分别滑动配合有第一顶块和第二顶块,所述第一顶块和第二顶块处于锤体内的一侧为楔形面,并分别与所述敲击端上两侧的楔形面滑动配合;所述第二顶块处在锤体外的一端上设有导电的金属片,并且该端伸出所述顶部管;所述第一顶块处在锤体外的一端上设有导电的金属片,并且该端伸出所述锤柄;还包括锤盒,锤盒上开设有与所述法锤的外轮廓间隙配合的放置槽,所述放置槽的侧壁上与所述两个金属片对应的位置设有电极片,所述两个金属片通过埋设在锤体内的导线连通;所述锤盒内还设有与电极片连接的电池和扩音器以及与扩音器连接的麦克风;所述电极片与所述金属片接触后,所述导线在电池、扩音器间形成导通的回路。
本发明的工作过程为:法锤放置在法锤盒上的放置槽内,两个顶块收在各自的管道内不与放置槽的侧壁接触,在需要敲击时取出法锤,先上扬法锤,在停止上扬的时候,由于惯性,锤体内空套的敲击块会继续运动一段距离;此时完成敲击动作的下甩部分,当动作停止时,敲击块又会因为惯性,继续向前运动;此间,敲击端上的楔形面与第一顶块以及第二顶块上的楔形面分别接触,并逐渐顺楔形面顶开两个顶块,顶块分别在各自的管道内做背向的滑动,进而伸出各自的管道一截;敲击块继续向下运动,直至敲击端与锤体的内底面发生撞击并发出敲击声;敲击完成后,将顶块已经伸出各自管道的法锤放入法锤盒中,顶块上的金属片与放置槽内的金属片接触,进而通过法锤内的导线接通电池和扬声器,扬声器用于播放麦克风收到的声音。
本方案的有益效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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