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翻炒干燥式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炉有效
申请号: | 201611202237.3 | 申请日: | 2016-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6524174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27 |
发明(设计)人: | 杨虎;王珊珊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虎;王珊珊 |
主分类号: | F23G5/027 | 分类号: | F23G5/027;F23G5/04;F23G5/46 |
代理公司: |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马强;王娟 |
地址: | 410007 湖南省长***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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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干燥釜 上腔 炉膛 排渣口 下腔 连通 垃圾焚烧炉 输送叶片 无轴螺旋 小型生活 排烟管 推流器 翻炒 隔板 综合处理成本 后处理 空间分隔 炉膛内壁 炉膛上部 炉体内部 进料斗 排渣门 分隔 灰坑 炉排 炉体 外壁 烟气 体内 封闭 垃圾 | ||
1.一种翻炒干燥式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炉,包括炉体(20)和设在所述炉体(20)内,并将所述炉体(20)内部空间分隔为上部的炉膛(19)和下部的灰坑(15)的炉排(17);所述炉膛(19)上部设有与所述炉膛(19)连通的排烟管(5);其特征在于,所述炉膛(19)内设有干燥釜(3),且所述炉膛(19)内壁与所述干燥釜(3)外壁之间设有与所述排烟管(5)连通的通道(10);所述干燥釜(3)内部被隔板(24)分隔为上腔(25)和下腔(22),且所述上腔(25)和下腔(22)连通;至少一个上推流器(8)的无轴螺旋输送叶片设在所述上腔(25)内,至少一个下推流器(11)的无轴螺旋输送叶片设在所述下腔(22)内;所述上腔(25)的顶部开设有进料斗(27);所述干燥釜(3)底部开设有排渣口(29);所述排渣口(29)下方设有能打开或者封闭所述排渣口(29)的排渣门(2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翻炒干燥式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斗(27)上设有锁气门(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翻炒干燥式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24)左右两侧分别开设有用于连通所述上腔(25)和下腔(22)的第一通道(9)和第二通道(2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翻炒干燥式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腔(25)与导烟管(7)进口端连接;所述导烟管(7)出口端通过风机(13)与所述灰坑(15)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翻炒干燥式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烟管(5)与烟气后处理系统(14)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翻炒干燥式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渣门(21)包括转门A、转门B;所述转门A、转门B分均与所述干燥釜(3)底面铰接;所述干燥釜(3)底面固定有加强轨(28);所述转门A、转门B远离一端设在所述干燥釜(3)和所述加强轨(28)之间形成的缝隙内,且转门A、转门B能在该缝隙内沿加强轨(28)相对移动或相背移动,使得所述排渣口(29)打开或关闭。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翻炒干燥式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渣门(21)为圆形;所述转门A、转门B相互接触时形状大小与所述排渣门(21)形状大小匹配。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翻炒干燥式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转门A、转门B与所述干燥釜(3)铰接的一端分别与连杆A、连杆B连接;所述连杆A、连杆B远离所述转门A的一端与推拉机构(12)铰接。
9.根据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翻炒干燥式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渣口(29)两侧的干燥釜(3)底面各设有一条横截面为U形的滑轨(36),且两个所述滑轨(36)的开口相对;所述排渣口(29)下方设有形状大小与所述排渣口(29)形状大小匹配的平移门(37);所述平移门(37)的两端分别位于所述滑轨(36)的开口内,所述平移门(37)通过连接杆(38)与推拉机构(12)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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