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获取通话终端IMEI使用次数的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11194190.0 | 申请日: | 2016-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235268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4 |
发明(设计)人: | 刘遂江;刘挺昕;黄梅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24 | 分类号: | H04W4/24;H04M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李相雨 |
地址: | 450008***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获取 通话 终端 imei 使用 次数 方法 装置 | ||
1.一种获取通话终端IMEI使用次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若判断获知通话终端对应的电话号码为VoLTE电话号码,则根据所述电话号码检索第一信息库获取所述电话号码在预设时间段内通过4G网络作为主叫和被叫时通话终端IMEI的第一使用次数;其中,所述第一信息库是根据P-GW网元产生的流量话单以电话号码为索引而建立的;
根据所述电话号码检索第二信息库获取所述电话号码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通过2/3G网络作为被叫时通话终端IMEI的第二使用次数;其中,所述第二信息库是根据MSC网元产生的被叫话单以电话号码为索引而建立的;
根据所述MSC网元产生的主叫话单获取所述电话号码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通过2/3G网络作为主叫时通话终端IMEI的第三使用次数;
根据所述的第一使用次数、所述第二使用次数和所述第三使用次数获取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通话终端IMEI的总使用次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P-GW网元产生的流量话单以电话号码为索引建立所述第一信息库,包括:
获取P-GW网元产生的流量话单,所述流量话单至少包括:通过4G网络作为主叫和被叫的电话号码、通话时间、通话终端IMEI;
根据所述流量话单分别获取各个所述电话号码对应的通过4G网络作为主叫和被叫的通话时间和通话终端IMEI,建立所述第一信息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MSC网元产生的被叫话单以电话号码为索引建立所述第二信息库,包括:
获取MSC网元产生的被叫话单,所述被叫话单至少包括:通过2/3G网络作为被叫的电话号码、通话时间、通话终端IMEI;
根据所述被叫话单分别获取各个所述电话号码对应的通过2/3G网络作为被叫的通话时间和通话终端IMEI,建立所述第二信息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MSC网元产生的主叫话单获取所述电话号码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通过2/3G网络作为主叫时通话终端IMEI的第三使用次数,包括:
获取MSC网元产生的主叫话单,所述主叫话单至少包括:通过2/3G网络作为主叫的电话号码、通话时间、通话终端IMEI;
根据所述主叫话单获取所述电话号码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通过2/3G网络作为主叫时通话终端IMEI的第三使用次数。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判断获知所述电话号码为非VoLTE电话号码,则检索第二信息库获取所述电话号码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的通过2/3G网络作为被叫时通话终端IMEI的第四使用次数;并根据所述MSC网元产生的主叫话单获取所述电话号码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通过2/3G网络作为主叫时通话终端IMEI的第五使用次数;并根据所述第四使用次数和第五使用次数获取在预设时间段内通话终端IMEI的总使用次数。
6.一种获取用户终端IMEI使用次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判断单元,用于若判断获知通话终端对应的电话号码为VoLTE电话号码,则根据所述电话号码检索第一信息库获取所述电话号码在预设时间段内的通过4G网络作为主叫和被叫时通话终端IMEI的第一使用次数;其中,所述第一信息库是根据P-GW网元产生的流量话单以电话号码为索引而建立的;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电话号码检索第二信息库获取所述电话号码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的通过2/3G网络作为被叫时通话终端IMEI的第二使用次数;其中,所述第二信息库是根据MSC网元产生的被叫话单以电话号码为索引而建立的;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MSC网元产生的主叫话单获取所述电话号码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通过2/3G网络作为主叫时通话终端IMEI的第三使用次数;
第一处理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的第一使用次数、所述第二使用次数和所述第三使用次数获取在所述预设时间段内通话终端IMEI的总使用次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未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1194190.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