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咬合式工件夹持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611093190.1 | 申请日: | 2016-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274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8 |
发明(设计)人: | 何超峰;邓志强;熊朝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Q3/00 | 分类号: | B23Q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 31283 | 代理人: | 胡美强;杨东明 |
地址: | 201906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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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锥台 工件夹持装置 咬合式 钳口 顶面位置 工件毛坯 顶面 间隔分布 平行度 直线状 夹持 | ||
1.一种咬合式工件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基座和两个对应的直线状的钳口,所述钳口对应地位于所述基座,所述钳口包括第一锥台、第二锥台和凹槽,所述第一锥台的顶面位置高于所述第二锥台的顶面位置,所述第一锥台的顶面宽度小于所述第二锥台的顶面宽度,所述第一锥台和所述第二锥台间隔分布,所述凹槽位于相邻的所述第一锥台和所述第二锥台之间,所述第一锥台、所述第二锥台和所述凹槽排列成直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咬合式工件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锥台的顶面与所述第二锥台的顶面高度差为0.4至0.6毫米。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咬合式工件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锥台的顶面与所述第二锥台的顶面高度差为0.5毫米。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咬合式工件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锥台的顶面宽度为0.2至0.4毫米,所述第二锥台的顶面宽度为1.2至1.4毫米。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咬合式工件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锥台的顶面宽度为0.3毫米,所述第二锥台的顶面宽度为1.3毫米。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咬合式工件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为半圆柱形,所述凹槽所在圆柱的轴线与所述钳口垂直。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咬合式工件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锥台和所述第二锥台的底面均为矩形。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咬合式工件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钳口还包括避让槽,所述避让槽为四分之三圆柱形空腔,所述避让槽的轴线与所述钳口平行。
9.如权利要求1至8任意一项所述的咬合式工件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还包括夹块,所述钳口位于所述夹块上,所述夹块通过螺栓固定到所述基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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