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止终端拍照造假的方法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611085444.5 | 申请日: | 2016-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24093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16 |
发明(设计)人: | 朱哲;韩震华;周思政;张皓;林国欣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博锐专利事务所 44275 | 代理人: | 张明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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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止 终端 拍照 造假 方法 系统 | ||
本发明提供防止终端拍照造假的方法及系统,方法包括:终端上送拍照取证请求至控制中心;终端接收并显示控制中心随机下发的带有一指定手势的图片;终端在预设的所述图片的有效时间内获取通过其自带的摄像机拍摄的第一照片和第二照片,并将其发送至控制中心;所述第一照片的拍摄内容为在取证物体前比出所述一指定手势,所述第二照片的拍摄内容为取证物体;控制中心依据所述一指定手势对第一照片进行审核,判定所述第二照片是否有效。本发明通过增加随机手势,并要求在手势的有效期限内完成指定图片的拍摄,能够确保所拍摄的取证物体的照片的客观性和真实有效性,使得取证人无法通过破解终端系统,使用事先准备好的图片来冒充现场取证照片。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取证领域,具体说的是防止终端拍照造假的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很多情况下都会有现场拍照取证的需求,如快速消费品企业会要求业务员使用数据采集APP软件到门店去采集现场信息,尤其是一些付费陈列与宣传的现场情况。对于快消企业的管理者而言,拍照取证能够有效防止业务员和终端门店的一些造假行为,有效规范业务员和门店的行为。
现有通过智能手机拍照取证技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造假:当取证人破解手机系统后,可以使用第三方拍照APP来作为手机默认拍照APP,拍照取证时,可以通过第三拍照APP直接选择手机相册中的已经预先存储加工的一些图片作为所拍摄原始照片而不需要现场拍照。这种以事先准备好的图片来冒充现场取证照片的行为,将给企业带来经费损失,同时也不利于企业对门店和人员的管理。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防止终端拍照造假的方法及系统,确保使用移动终端进行现场拍照所获取证物的真实性。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防止终端拍照造假的方法,包括:
终端上送拍照取证请求至控制中心;
终端接收并显示控制中心随机下发的带有一指定手势的图片;
终端在预设时间内获取通过其自带的摄像机拍摄的第一照片和第二照片,并将其发送至控制中心;所述第一照片的拍摄内容为在取证物体前比出所述一指定手势,所述第二照片的拍摄内容为取证物体;
控制中心依据所述一指定手势对第一照片进行审核,判定所述第二照片是否有效。
本发明提供的另一个技术方案为:
防止终端拍照造假的系统,包括:
上送模块,用于终端上送拍照取证请求至控制中心;
接收显示模块,用于终端接收并显示控制中心随机下发的带有一指定手势的图片;
获取模块,用于终端在预设时间内获取通过其自带的摄像机拍摄的第一照片和第二照片,并将其发送至控制中心;所述第一照片的拍摄内容为在取证物体前比出所述一指定手势,所述第二照片的拍摄内容为取证物体;
审核模块,用于控制中心依据所述一指定手势对第一照片进行审核,判定所述第二照片是否有效。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依据拍照取证请求随机下发具有时效性的带有指定手势的图片,在该指定手势的有效时间内,终端通过自带的摄像头获取拍摄内容分别为取证物体和在取证物体前比出上述指定手势的第一照片和第二照片;控制中心依据指定手势对第二照片进行审核,以判定第二照片是否有效。本发明通过增加随机手势,并要求在手势的有效期限内完成指定图片的拍摄,能够确保所拍摄的取证物体的照片的客观性和真实有效性,使得取证人无法通过破解终端系统,使用事先准备好的图片来冒充现场取证照片。同时,也有利于稽查方依据具有真实性保证的现场取证照片执行后续的安排管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防止终端拍照造假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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