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611059125.7 | 申请日: | 2016-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7320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26 |
发明(设计)人: | 郭汉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李昕巍;郑特强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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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设备 | ||
1.一种显示设备,包括:
一背光模块,包括:
一承载件,该承载件为一板体,该板体具有一第一边以及一第二边,该第一边与该第二边相对设置;
一发光组件,设置于该板体上并靠近该第一边;
一导光板,设置于该板体上并邻接于该发光组件;以及
至少一光学膜片,设置于该导光板上;
一框架,具有一周壁以及一延伸部,该周壁围绕该背光模块,该延伸部自该周壁朝该背光模块中央延伸,该周壁包括相对的一第一部以及一第二部,该第一部对应于该第一边,该第二部对应于该第二边,该第一部与该第一边之间形成一间隙,该第二部的下缘抵接于该板体且其抵接处邻近于该第二边;
一支撑件,设置于该发光组件与该框架的该延伸部之间,该延伸部由该支撑件支持;以及
一面板,承载于该框架上,该框架的该延伸部介于该光学膜片与该面板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支撑件承载于该发光组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背光模块还包括一反射材,该反射材夹设于该支撑件与该发光组件之间。
4.一种显示设备,包括:
一背光模块,包括:
一承载件,该承载件由一板体、一侧壁以及一顶壁所构成,该板体具有一第一边以及一第二边,该第一边与该第二边相对设置,该侧壁分别连接该板体的该第一边与该顶壁,且该板体与该顶壁相向设置;
一发光组件,设置于该板体上并靠近该第一边,该顶壁覆盖该发光组件;
一导光板,设置于该板体上并邻接于该发光组件;以及
至少一光学膜片,设置于该导光板上;
一框架,具有一周壁以及一延伸部,该周壁围绕该背光模块,该延伸部自该周壁朝该背光模块中央延伸,该周壁包括相对的一第一部以及一第二部,该第一部对应于该第一边,该第二部对应于该第二边,该第一部与该第一边之间形成一间隙,该第二部的下缘抵接于该板体且其抵接处邻近于该第二边;
一支撑件,设置于该框架的该延伸部与该承载件的该顶壁之间,该延伸部由该支撑件支持;以及
一面板,承载于该框架上,该框架的该延伸部介于该光学膜片与该面板之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侧壁、该顶壁与该板体一体成形。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支撑件承载于该承载件的该顶壁。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背光模块还包括一反射材,该反射材夹设于该顶壁与该发光组件之间。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周壁的该第一部与该承载件的该侧壁之间形成一间隙。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显示设备还包括一胶带,该胶带贴合该板体、该框架的该周壁以及该面板。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显示设备还包括一双面胶带,该双面胶带介于该面板与该框架的该延伸部之间,以固定该面板。
11.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显示设备还包括一胶带,该胶带贴合该板体以及该框架的该周壁与该延伸部。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显示设备还包括一胶体以及一双面胶带,该双面胶带位于该面板的一底面与该胶带上,该胶体位于该面板的一侧面与该胶带上,且该胶体相较该双面胶带远离该背光模块的中心。
13.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该板体具有一表面,该表面朝向该导光板,该第二部的下缘抵接于该板体的该表面且其抵接处邻近于该第二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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