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商应用程序中的互动方法、装置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611056135.5 | 申请日: | 2016-1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460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13 |
发明(设计)人: | 尹智宇;张黎明;郑志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G06Q30/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138 | 代理人: | 林锦澜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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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应用程序 中的 互动 方法 装置 系统 | ||
1.一种电商应用程序中的互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商家帐号在电商应用程序的互动频道中发送的互动虚拟物品,所述互动频道是被配置为实现所述商家帐号和至少一个用户帐号之间进行即时通信的群组集合,所述互动频道在所述电商应用程序中存在对应的商品分类;
确定所述互动频道中的所述用户帐号;
向所述互动频道中的所述用户帐号发送所述互动虚拟物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互动虚拟物品包括:第一虚拟物品,所述第一虚拟物品对应有领奖文字串;
所述向所述互动频道中的所述用户帐号发送所述互动虚拟物品,包括:
向所述互动频道中的所述用户帐号发送领奖提示消息,所述领奖提示消息携带有所述领奖文字串;
接收所述用户帐号反馈的文字消息;
检测所述文字消息的消息内容是否包括所述领奖文字串;
若所述文字消息的消息内容包括所述领奖文字串,则向所述用户帐号发送所述第一虚拟物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互动虚拟物品包括:第二虚拟物品,所述第二虚拟物品具有随机发放属性;
所述向所述互动频道中的所述用户帐号发送所述互动虚拟物品,包括:
从所述互动频道中的所述用户帐号中,随机选择出目标用户帐号;
向所述目标用户帐号发送所述第二虚拟物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互动虚拟物品包括:第三虚拟物品,所述第三虚拟物品具有预定数量;
所述向所述互动频道中的所述用户帐号发送所述互动虚拟物品,包括:
向所述互动频道中的所述用户帐号发送虚拟物品包,所述虚拟物品包被配置为领取所述第三虚拟物品;
接收所述用户帐号发送的物品包领取请求;
检测是否还存在尚未被领取的所述第三虚拟物品;
若存在尚未被领取的所述第三虚拟物品,则向发送所述物品包领取请求的所述用户帐号发送所述第三虚拟物品。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第一用户帐号在所述电商应用程序的群组频道中发送的聊天消息,所述群组频道是由所述商家帐号或所述用户帐号在所述电商应用程序中创建的聊天频道;
确定所述群组频道中的第二用户帐号;
向所述群组频道中的所述第二用户帐号发送所述聊天消息。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主播用户帐号在所述电商应用程序的直播频道中发送的直播视频流,所述直播视频流被配置为直播与预定商品有关的视频内容;
向所述直播频道中的所述观众用户帐号发送所述直播视频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检测所述主播用户帐号在所述直播频道中产生的属性数据是否达到预定阈值;
若所述属性数据达到预定阈值,则增加所述主播用户帐号的帐号等级,和/或,向所述主播用户帐号发送互动物品;
其中,所述属性数据包括:所述直播频道的关注人数,和/或,所述直播频道的同时在线观看人数。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统计通过所述直播频道所购买的商品的交换资源数量;
根据所述交换资源数量确定所述主播用户帐号的提成资源;
将所述提成资源从所述商家帐号的第一资源账户中转移至所述主播用户帐号对应的第二资源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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