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城市物联网的汽车尾气智能检测与监督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611040664.6 | 申请日: | 2016-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815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31 |
发明(设计)人: | 黄志华;范骕程;娄欢;钱坤;林珂;任勇;夏婷婷;张玉军;秦志远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017 | 分类号: | G08G1/017;G01N33/00 |
代理公司: |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32237 | 代理人: | 黄振华 |
地址: | 210019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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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城市 联网 汽车尾气 智能 检测 监督 系统 方法 | ||
1.基于城市物联网的汽车尾气智能检测与监督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汽车尾气遥感监测装备、车辆信息平台、交通大数据云处理平台,以及安装在车辆上的车辆电子标识和车载测试终端;
所述汽车尾气遥感监测装备设置于城市道路监测点,用于对车辆进行批量初检,确定疑似不合格车辆,并通过汽车尾气监控网络通过有线或无线的形式将结果反馈给车辆信息平台;
所述车辆电子标识包括有用于辨识汽车身份的基本信息;
所述车辆信息平台是基于城市物联网的车辆历史信息数据库,用于存储全市所有车辆的车辆电子标识信息和尾气排放违章信息;
所述车载测试终端包括OBD车载诊断模块和NB-IoT窄带物联网通信模块;
所述交通大数据云处理平台包括基于PEMS技术的分析模块,基于PEMS技术的分析模块基于PEMS技术测得各种交通条件下不同车型车辆以秒记的速度、加速度和尾气排放量,并建立尾气排放数据库以及尾气排放量化模型,用于对疑似不合格车辆进行尾气排放测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城市物联网的汽车尾气智能检测与监督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电子标识包括的用于辨识汽车身份的基本信息包括车辆ID、保修信息、年检信息和驾驶员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城市物联网的汽车尾气智能检测与监督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OBD车载诊断模块通过OBD2连接器连接车辆OBD诊断口,采集车辆运行过程中包括发动机、催化转化器、颗粒捕集器、氧传感器、排放控制系统、燃油系统、EGR排气再循环系统的实时数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城市物联网的汽车尾气智能检测与监督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NB-IoT窄带物联网通信模块用于将车载测试终端的数据通过蜂窝网络发送到基站,再通过互联网发送到交通大数据云处理平台。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城市物联网的汽车尾气智能检测与监督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NB-IoT窄带物联网通信模块构建于蜂窝网络,直接部署于GSM网络、UMTS网络或LTE网络。
6.基于城市物联网的汽车尾气排放智能检测与监督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设置于城市主要干道监测点的汽车尾气遥感监测装备扫描车辆电子标识,获取车辆基本信息,并将车辆基本信息发送至车辆信息平台;
步骤2,车辆信息平台将获得的车辆基本信息与车辆信息平台中的记录进行比对,判断车辆初检是否合格,如果合格则不进行处理;如果不合格,向该不合格车辆的车载测试终端发送信息,要求其提供车辆实时运行信息;
步骤4,不合格车辆的车载测试终端收到信息后将OBD车载诊断模块收集到的车辆行驶中的各项实时数据通过NB-IoT窄带物联网通信模块发送给交通大数据云处理平台;
步骤5,交通大数据云处理平台根据所收到的数据以及尾气排放量化模型进行计算,得出不合格车辆实时行驶时的尾气排放情况,并判断其是否合格,将结果反馈车辆信息平台;
步骤6,车辆信息平台根据交通大数据云处理平台所反馈的结果,对于监测点检测合格的车辆清除疑似违章记录;对于两次检测均不合格的车辆添加正式违章记录,并向驾驶员发送提醒;
步骤7,对于三次被记录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记入黑名单,通知驾驶员进行强制检查及维护,并在其达标后违章计数清零,违章记录则会一直保存在车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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