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分体式雾化器在审
| 申请号: | 201611032429.4 | 申请日: | 2016-11-1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654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25 |
| 发明(设计)人: | 包晗;林嘉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飞碟立场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31273 | 代理人: | 刘民选 |
| 地址: | 200000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雾化器 油杯 烟油 分体式 油杯本体 刺破 微孔陶瓷棒 雾化器部件 发热丝 铝塑膜 烟气气 加热雾化 绿色环保 器械设备 雾化介质 油杯盖 储油 漏油 封装 流出 变质 储存 | ||
1.一种分体式雾化器,包括一雾化器部件和一油杯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油杯部件包括一油杯盖和一油杯本体,所述油杯本体通过一铝塑膜封装,所述油杯本体包括用于储存烟油的一油杯仓和一烟气气道,所述油杯仓位于所述烟气气道的四周;所述雾化器包括一微孔陶瓷棒、一发热丝、一刺破体,所述刺破体用于将所述铝塑膜刺破,使烟油从所述油杯仓中流出至所述雾化器部件,所述微孔陶瓷棒具有储油功能,所述发热丝用于加热雾化所述油杯仓中的烟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部件和所述油杯部件均为独立可更换部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油杯盖和所述油杯本体通过超声波熔接成一体。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体式雾化器具有一进气孔,所述进气孔用于使气体进入所述烟气气道。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体式雾化器具有一电路接口,所述电路接口用于与一电源相连。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铝塑膜由复合材料制成,其外层为铝箔材质,其内层为以下材质中的其中任意一种:聚醚醚酮、聚醚酰亚胺、聚碳酸酯、聚丙烯、液晶聚合物、聚酰胺纤维。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丝均匀缠绕在所述微孔陶瓷棒的外表面。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丝嵌入在所述微孔陶瓷棒内。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体式雾化器具有一第一密封圈,位于所述雾化器部件和所述油杯部件之间,用于防止烟油从所述雾化器部件和所述油杯部件的接合处流出以形成密闭的烟油流动空间。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体式雾化器具有一第二密封圈,位于所述雾化器部件上,用于防止烟油流入所述烟气气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飞碟立场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未经飞碟立场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1032429.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