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系统以及人的存在与否提示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610997870.X | 申请日: | 2016-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734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21 |
发明(设计)人: | 今冈善秀;杉田和繁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5B33/08 | 分类号: | H05B33/08;H05B37/02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72002 | 代理人: | 徐殿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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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系统 以及 存在 与否 提示 | ||
1.一种照明系统,
该照明系统具备:
传感器装置;以及
与所述传感器装置不为一体的发光装置,
所述传感器装置具有:
对目标进行检测的传感器部;以及
第一无线通信部,对所述传感器部的检测结果进行无线发送,
所述发光装置具有:
发光部;
受电部,以能够自由装卸的方式被安装在照明用的电力供给部,以便从该电力供给部接受使所述发光部发光的电力供给;
第二无线通信部,接收由所述第一无线通信部无线发送的所述检测结果;以及
控制部,根据由所述第二无线通信部接收的所述检测结果,对所述发光部的发光进行控制,
所述第一无线通信部还对用于使所述发光部的发光停止的停止信号进行无线发送,
所述控制部,在使所述发光部发光之后,在所述第二无线通信部接收了所述停止信号的情况下,使所述发光部的发光停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系统,
所述第一无线通信部,在对所述检测结果进行无线发送并经过了规定期间之后,无线发送所述停止信号。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系统,
所述传感器装置进一步具有输入部,该输入部接受所述规定期间的输入,
所述第一无线通信部,在所述输入部接受了所述规定期间的输入的情况下,在对所述检测结果进行无线发送并经过了所述规定期间之后,无线发送所述停止信号。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系统,
所述传感器装置进一步具有指示接受部,该指示接受部接受所述停止信号的发送的指示,
所述第一无线通信部,在所述指示接受部接受了所述指示的情况下,无线发送所述停止信号。
5.如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
所述传感器装置进一步具有插头,该插头接受用于使所述传感器装置工作的电力供给。
6.如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
所述传感器装置还具有电池盒,所述传感器装置通过由被保持在该电池盒的电池供给的电力来进行工作。
7.如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
所述传感器部将红外线、声音、烟雾、电压、动作、或开关的导通以及断开作为所述目标来检测。
8.如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
所述传感器装置还具有能够改变所述传感器部的朝向的机构。
9.如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
所述第一无线通信部利用5μm以上14μm以下的范围以外的波长的电磁波,对所述检测结果进行无线发送。
10.如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
所述发光装置还具有覆盖所述发光部的透光性的球形罩,并且该球形罩包含磁性材料,
所述传感器装置具有用于将该传感器装置安装到所述球形罩的磁铁。
11.如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
所述传感器装置以覆盖开关的方式而被配置,所述开关对给所述受电部的电力供给的导通与断开进行切换。
12.一种照明系统,
该照明系统具备:
传感器装置;以及
与所述传感器装置不为一体的发光装置,
所述传感器装置具有:
对目标进行检测的传感器部;以及
第一无线通信部,对所述传感器部的检测结果进行无线发送,
所述发光装置具有:
发光部;
受电部,以能够自由装卸的方式被安装在照明用的电力供给部,以便从该电力供给部接受使所述发光部发光的电力供给;
第二无线通信部,接收由所述第一无线通信部无线发送的所述检测结果;以及
控制部,根据由所述第二无线通信部接收的所述检测结果,对所述发光部的发光进行控制,
所述传感器装置进一步具有插头,该插头接受用于使所述传感器装置工作的电力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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